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很关心上海是怎样做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同时保证他们的防疫安全?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表示,1月24日至2月13日,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456人次,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管理防控,确保救助对象和机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我们多次发出疫情警示,制定防控工作规范,作出具体部署,主要工作如下:
一是坚决把好救助管理机构“出入关”。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城管部门落实街面巡查职责,做好问询劝导、转介处置、送医救治等工作,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
同时,我们也进一步强化了对救助管理机构的卫生防疫规范,明确凡未经状况查核、体温测量、健康检视的“来站求助”或“站际交接”等人员,一律不得入站。如遇有发烧症状即单独隔离观察或送医等。同时,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各级救助机构已暂停接送受助人员返乡。
二是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
三是加强物资保障,我们要求各救助管理机构对防疫消毒用品要足额保障到位,将有限的资源尽力向救助管理等一线部门倾斜。
作者:徐晶卉
编辑:顾军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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