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近日公布了2021年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下称《准则》),与往年的准则相比,今年的最大变化在于第59条“挑起敌意和暴力”——根据该条,球员或官员如果公开或利用公共媒体“挑起敌意和暴力”,将被处以至少禁赛12个月的超重处罚。
该条规定共有两款:第一款规定,球员或官员公开煽动他人的敌意和暴力,给予至少停赛或禁止进入替补席12个月,并处罚款至少20万元;第二款规定,球员或官员利用公共媒体或比赛日在体育场内或其周边地区出现上述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至少停赛或禁止进入替补席18个月,并处罚款至少30万元。
根据《准则》,比赛中严重犯规者将遭到至少停赛一场、罚款1万元的处罚;实施非体育道德行为者,至少停赛两场、罚款2万元;实施暴力行为者,至少停赛三场、罚款3万元;向对手或者他人吐口水,至少停赛六场、罚款6万元。相比之下,新增的“挑起敌意和暴力”条款可谓处罚非常重。
显然,2020赛季中超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促使足协增加这一条款。上赛季中超第11轮,北京国安对阵华夏幸福时获得了3比1的领先优势,但在最后时刻连丢两球被对手扳平。国安俱乐部董事长周金辉赛后通过社交媒体声称“比赛可以输,但绝不容忍黑暗的存在”,该俱乐部官方微博则写道:“黑暗不会永远笼罩大地!”此外,上赛季中超第二阶段争冠组北京国安与山东鲁能比赛赛后,山东部分球员通过社交媒体发声,以表达对场上判罚的不满。例如蒿俊闵写道:“要这么玩的话,就不太好玩了。”金敬道转发并评论称:“这是水平问题还是素质问题。”
上述这些社交媒体发言均引发了巨大的舆论风波,而相比之下“小规模”的事件更是不胜枚举。在新版《准则》增加“挑起敌意和暴力”条款后,如再发生类似事件,恐怕就在中国足协的处罚范围之内。由于传统媒体在发布新闻时有自我审核的功能,相对不易出现“挑起敌意和暴力”的内容,因此中国足协这一新增条款,可以说就是针对各队以及球员的社交媒体账号。
平心而论,中国足协希望净化联赛赛场的初衷值得肯定,让俱乐部和球员约束各自拥有大量粉丝的社交媒体账号也很有必要。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挑起敌意和暴力”条款存在许多模棱两可之处,其中最可能引发争议的在于对“煽动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定义问题,而在负面情绪较为流行的网络上,如何界定“敌意”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方面是不够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则是极为严厉的处罚力度,在无法判断自己通过社交媒体发声是否会导致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俱乐部和球员可能不得不选择对绝大多数比赛相关的话题都保持缄默。
事实上,欧洲顶级联赛对于参赛者如何使用社交媒体同样有着严格的约束,但在规则制定方面就要明确得多。比如《英格兰足总手册》第E3.1条规定:参赛者应始终以实现赛事的最佳利益为行为准则,不得以任何不当行为致使赛事名誉扫地,也不得使用任何暴力、严重犯规、威胁、辱骂、有伤风化、侮辱性言语等行为。E3.2条则规定,在E3.1条规则的基础上,下列行为将被视为“更严重的违反行为”,其中包括以明确或暗示的方式提及以下任何一项:族裔、肤色、种族、国籍、宗教或信仰、性别、性取向等。《英格兰足总纪律处罚规则》补充规定,通过社交媒体进行的违规行为,同样将受到处罚。
和中国足协颁布的含糊不清的规定相比,英足总在进行处罚时显然能够得到更多的规则依据和支持。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尺度,意味着容易出现“主观定罪”,而条款的处罚力度太大,至少禁赛12个月的起点又太高,一旦判决难以服众。因此,看似极为严厉的第59条,对中国足协而言很可能成为一种“核武器”——虽然有了,却不能轻易使用;一旦祭出,局面会难以收拾。
作者:陈海翔
编辑:谷苗
责任编辑:沈雷
来源:图片/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