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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给自己出了一道难题。4月9日,在与职业俱乐部代表召开视频会议后,中国足协正式宣布:经过充分讨论,中超、中甲及中乙三级职业足球俱乐部代表表示,尊重国际足联关于疫情影响下处理球员合同及转会的相关指导意见,原则上一致同意俱乐部和球员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实行全队统一标准的合理减薪。于是,在欧洲足坛的劳资双方因为降薪这一问题而吵得不可开交之际,中国足协也迈出了这前途难料的降薪第一步,而接下来他们必然将面对非常复杂的难题。
首先,中国足协在降薪问题上目前只是听取了资方的意见,但如何通过“共同协商”的方式做通降薪的实际承受方——球员的工作,才是能否顺利实现降薪的真正关键点;其次,虽然中国足协表示已经在降薪问题上获得了国际足联的支持,但后者仅表示“鼓励中国足协依据国际足联的指导原则、本国适用法律,并结合当地实际,形成自己的指导意见”;最后,如何针对收入天差地别的三级联赛制定不同但合理的降薪方案,也将考验中国足协的智慧。
正如《新快报》在报道中所言:“对薪水虚高的中超来说,今年的确是一个给中超‘降薪’的好机会,但能否推行还得慢慢看,无差别强行推行降薪,没准还会弄巧成拙。”《北京青年报》也表示,降薪对于中国足协说起来“易”,做起来却“难”。
无法律依据成最大难题
作为行业协会,中国足协可以呼吁职业俱乐部和球员通过共同协商的方式来达成共识,并在执行层面提供一定的指导意见和方案,但从本质上来说,足协的这种行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据悉,为确保最终出台的减薪指导意见合法、科学、公正,中国足协特邀两名深谙体坛法务问题的律师专家加入工作组,但这依然无法让各家俱乐部完全放心。而在更多人持观望态度的同时,舆论也认为因为缺失法律依据,中国足协很难拿出一份统一的方案。
《天津日报》在报道中提到,已有一些俱乐部就减薪问题私下有过沟通,大家普遍认为有难度且均持观望态度:“首先,涨工资皆大欢喜,减工资就会有怨气,这是人之常情。其次,目前联赛的开始时间、赛程、赛制等问题都没有确定,假如说球员2019赛季踢了30场比赛,2020赛季还是踢这么多,只是可能集中在半年踢,工作量没减,完成了俱乐部各项要求,没耽误工作,如何说服球员减薪?也应当考虑球员的利益。第三,俱乐部和球员之间是有工作合同的,涉及法律专业上的问题,中国足协得给出指导性意见,万一闹出法律纠纷就不好了。”
《羊城晚报》认为,法律并没有赋予足协可以为俱乐部减薪出台相关规定的权力,因此足协还是希望各家俱乐部能够自行私下协商,但每家俱乐部情况不一,是否需要减薪,减薪幅度多大,只能由各俱乐部和自己的球员之间达成共识,“所以,足协尽管召集会议对减薪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但要让足协出台统一的文件,可能性并不大。国际足联此前尽管也有疫情期间减薪50%的提议,但至今也仅是停留在‘建议’的层面。”对于这一点,《北京青年报》也持相同态度,“因为减薪涉及各方利益重大、具体问题较为复杂,且问题的解决不能脱离法律及契约的框架,因此对于(减薪)‘统一标准’如何界定,各方不可能仅仅通过一次视频会议就能推出执行细则。而从研讨会邀请俱乐部、律师、经纪人各方表态来看,中国足协在推出指导意见、俱乐部在执行‘减薪’的过程上面临不同难题,他们对于具体工作也都格外谨慎。”
除此之外,《广州日报》认为,目前中国足坛的劳资双方就减薪问题分歧很大,“虽然足协通告称已经与国际足联多次沟通并获得支持,也与中国联赛各俱乐部达成共识,但国内各俱乐部球员能否如愿实现降薪依然还是未知数。”《南方都市报》则对几位俱乐部经理人进行了采访,其中某中超经理人回应称:“虽然舆论已经讨论了很久,但我们还没有跟球员聊过这方面的事。”另一位中甲俱乐部总经理则表示:“还没有跟球员聊过相关话题。其实主要还是看老板的态度。”
模范效应能否发挥作用
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中国足协的减薪方案并非完全无法实现,在整个过程中尽可能多地发挥模范效应,成为了外界给足协提供的可行方案之一。
《新快报》在报道中提出,想要推行降薪就需要有俱乐部代表和球员代表站出来,“当联赛最具影响力的俱乐部带头倡议降薪时,大家才敢于真的给球员降薪,至少小球会不必担心大球会在这个时候‘趁火打劫’(挖人)了。另外,想全面实施降薪,也需要有号召力的球员发声。比如MVP保利尼奥、金靴扎哈维、国家队老队长郑智……这些人若是率先发声接受特殊期间少领薪水,其他球员才会更容易接受降薪的结果。”在中国足协无法在降薪问题中发挥主导作用时,很多中小俱乐部便希望大俱乐部能够身先士卒的想法合情合理,但《羊城晚报》在采访某豪门俱乐部领导层后却得到了不同的回答,“减薪肯定是小成本运营的俱乐部先执行,他们扛不住。但中超一些大资本俱乐部,减薪两个月,也就是省个几千万元,在大老板眼中不算什么。而且这样做反而伤球队的士气,让球员觉得俱乐部是不是出现了什么困难。所以,大资本俱乐部一般都不会主动减薪。”
除此之外,还有媒体认为,中国足协切忌在降薪方案中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足球报》在报道中提出,即便是按照目前中国足协公布的“实行全队统一标准的合理减薪”统一降幅,也不应该是“无脑一刀切”,“中国职业联赛,尤其是中甲、中乙的部分球队中确实存在一些收入较低的球员,所以,中国足协在出台减薪指导意见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出台‘低薪保护性措施’。比如,对于月薪低于一万元的球员,实施保护性措施。”中国新闻网也在报道中提到了对低收入球员的保护问题,“(降薪)对于中甲、中乙底层球员的保障也尤为重要。2020赛季何时重启仍无定论,在这段‘空窗期’内,本就收入不高的他们,能否在降薪之后维持生活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不能为了一味降薪,过多损失了这部分球员的有限利益。”
对于中国足协来说,降薪这道难题的解答才刚刚开始。正如《北京青年报》在报道中所写,“俱乐部某种意义上把减薪问题的‘皮球’踢出,中国足协需要开动脑筋,争取做到合理‘控球、分球’。”
作者:陈海翔
编辑:谢笑添
责任编辑:沈雷
来源:图片/中国足协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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