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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将教辅书纳入监管体系;推进中高考内容改革,强化实验考查,提高学生动手操作和实验能力;试点建设科技高中,加强大学与高中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衔接……近日,教育部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3至5年努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地,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学生科学素质明显提升。
《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按照课程标准开展实验和探究实践活动,落实跨学科主题学习原则上应不少于10%的教学要求。修订完善课程标准及教材,同时将教辅书纳入监管体系。
各校要由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原则上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至少结对1所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机构(馆所、基地、园区、企业等)。落实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编制,加强中小学实验员、各级教研部门科学教研员配备,逐步推动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在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等项目中提高科学类课程教师培养比例,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教师培养。
《意见》还明确,要用好社会大课堂。统筹动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规划展览馆和工农企业等单位,向学生开放所属的场馆、基地、营地、园区、生产线等阵地、平台、载体和资源。此外,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研究和参与中小学科学教育,安排实验室等科技资源向中小学生适当开放,协同组织科学夏(冬)令营等,为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要求,将科技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合规的科技类非学科培训课程。指导中小学生理性选择参加“白名单”竞赛,搭建中小学生成长平台,发现有潜质的学生,引导其积极投身科学研究。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有效模式,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高校科学营”等项目在选拔、培育、使用上的各自侧重点,提高培养效率。
鼓励本科阶段开设《科学技术史》选修课。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科普活动,打造“家门口”科学教育阵地。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对科学教育相关领域研究的支持。设立一批试点区校、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开展全国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及时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果,积极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作者:张鹏
编辑: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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