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昆明海埂大坝帮男孩抓海鸥,欲塞进瓶子里带走的视频引关注。
因涉“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涉事男孩监护人被罚2000元。
近日,云南昆明,一段父母帮男孩抓海鸥,欲强塞进瓶子里带走的视频引发关注。
事件发生后,警方通过调查快速找到涉事人员,由于案件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便移交给了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执法大队。经再次调查后,西山区自然资源局对涉事男孩监护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0元罚款。
据该局执法人员介绍,红嘴鸥属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违反相关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将依据情节,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12月,曾有伤鸥游客被昆明警方“跨省”,至哈尔滨找到这名游客,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网友:父母是孩子的老师
编辑:顾军
责任编辑:樊丽萍
综合:人民日报、澎湃新闻、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