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语委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印发了《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推广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18年启动推广基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认定北京大学等122家推广基地,并指导推广基地围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一中心工作,开展研究阐释、教育培训及创新传播等工作。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分总则、管理体制、申报认定、运行与保障、考核与监督、附则等6章19条,丰富细化了推广基地定位、任务、职责、保障、管理监督等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强化功能定位。进一步聚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调推广基地要重点围绕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工作。明确推广基地功能定位,要求其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语言文字咨政研究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为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压实各方职责。优化国家主管部门架构,设立推广基地秘书处并明确其职责;强化省级部门责任,落实部省共建共管要求,增加省级部门在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责,实现从培育、推荐到建设、管理全流程全环节参与;压实推广基地职责,增加推广基地内外协同要求,规定推广基地要统合本单位各部门力量,并鼓励推广基地间优势互补、资源互配、协同创新,解决目前推广基地统筹协调能力不够、“单一作战”工作不聚合的问题。
三是服务建设需要,强化运行保障。瞄准以往一些单位存在的重申报轻建设的问题,突出全过程管理,新增第四章“运行与保障”专章,对推广基地提出建设运行要求,明确省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为推广基地建设应提供的保障条件。
四是坚持规范运行,增强安全意识。从统筹发展和安全角度,增加推广基地规范运行要求,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报告重大事项;增加国家主管部门撤销推广基地职责及撤销具体情况,突出动态管理,强调推广基地可进可出。从规范运行角度,增加推广基地名称要求,解决目前称说不一致的问题。如,设在北京大学的推广基地名称规范使用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北京大学)”。
《管理办法》的修订印发,使推广基地定位更准确,方向更明确,建设运行更加规范有效,将进一步推动推广基地在新时代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作者:张鹏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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