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要求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学历继续教育要强化公益属性,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进入新时代,随着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愈发迫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乘势而上、加强改革,推动由规模扩张向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转变。
《实施意见》对普通高校举办什么样的学历继续教育、如何办好学历继续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办学定位。要求普通高校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等原则,举办与学校定位、特色相适应的学历继续教育。要将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强化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是优化办学形式。明确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已注册入学的函授、业余、网络教育学生按原政策执行。
三是推进分类发展。支持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结合高水平学科专业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支持地方高校重点举办“服务地方、办学规范、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学历继续教育。支持高等职业学校重点面向一线从业人员,举办服务“知识更新、技术提升”的学历继续教育。
四是严格办学基本要求。列明普通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所需师资、场所、设备、资源、经费、制度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将其作为核定办学资质、确定招生计划上限、监测办学质量、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五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组织实施、校外教学点管理、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等教育教学各环节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明确了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等要求。
《实施意见》针对教育教学环节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强调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齐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立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规范教学组织实施,加强对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全过程管理;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结合实际开展混合式教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足配好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办学基本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要求,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管理,压实管理职责,加大对优秀继续教育教材的支持力度;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和程序,控制布点数量和范围;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进行常态化质量评估监测。
作者:吴金娇
编辑:储舒婷
责任编辑:樊丽萍
图片:教育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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