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发行企业卷款跑路乱象屡禁不止。上海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作为配套规范性文件,同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并上线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但是执行一年多来,预付卡发行企业对接监管服务平台的意愿不高,特别是由于今年年初新冠疫情冲击,单用途预付卡投诉案件居高不下,执法效果依旧差强人意。如何提高预付卡发行企业对接监管服务平台的意愿,推动预付卡相关管理规定执法落地,成为亟需破解的难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支付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众多服务行业商家纷纷推出先充值后消费的预付卡,一方面,解决了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另一方面,部分商家推出的充值享优惠活动,起到了便利公众和促进消费的积极作用。但是仍有部分商家由于客观上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无法兑现预付卡的服务承诺,甚至部分别有用心的商家和个人利用预付卡实施消费侵权、恶意圈钱甚至卷款跑路等。这些事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从长远来看,也抑制了此类预付卡的使用,断了小微企业通过预付卡获取短暂融资的渠道。
预付卡即先付款后消费的债权凭证。按使用范围不同可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单用途预付卡是由商业企业发行,只用于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多用途预付卡是由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
2017年至今央行多次发布相关规定和条例规范多用途预付卡市场。然而,对于地方性单用途预付卡,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发卡商家资质提出特别要求,依法备案的要求在现实中也迟迟未能落地。
发行地方性单用途预付卡的主体是为数众多的小微商户,尤其是服务行业中的餐饮店、健身场馆、美容理发店、服装清洗店、箱包修理店、教育培训机构等。他们发行的预付卡与多用途预付卡相比,其介质和管理方法更加多样,也更加不透明。
由于此前单用途预付费卡乱象丛生,上海出台了系列规定,同时还上线了市商务部门的监管服务平台。但是,平台发挥监管作用的重要前提是经营者自觉对接平台。为数众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未与平台对接。同时,消费者在平台上查询的信息量有限,使用体验不佳。
就笔者来看,监管服务平台的扩展,需要引入社会力量,其中首当其冲的一股力量应该来自金融科技企业。以招投标的方式引入金融科技企业共建监管服务平台,利用金融科技企业的技术优势,扩展平台已有功能,为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小微商户新增服务,同时提供监管。
金融科技企业中,以第三方支付企业与小微商户的接触最为密集,技术产品和服务模式也最为成熟,匹配度最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具备为小微商户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创新收单及金融增值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数以千万计的小微商户在支付、营销、获客和金融增值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在这一过程中,小微商户的资金虽然进行了集中存管,但是金融科技企业在为小微商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掌握了经营数据和预付费使用情况,可以为小微商户提供更加全面客观的风险评估,帮助他们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同时,也为中小银行拓宽服务小微商户的渠道,提升银行对小微商户的触达面,提升中小银行的获客能力。在为小微商户进行营销的过程中,还可以在消费者中发展持卡客户。
同时,金融科技企业在帮助小微企业进行门店经营管理的过程,沉淀足够的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信用良好的商家,过去因为信息不透明,许多保险公司不敢对企业进行担保,在财务相对透明的情况下,金融科技企业还可以为预付款提供担保。
在这个系统上,由于预付费余额公开透明,能够为小微商户建立经营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引入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为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消费者更加放心购买此类预付卡,这将进一步促进预付卡的合理使用。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目前已有10家银行被确立为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存管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保险机构被确立为承保机构。
工商、税务等公共管理部门为进入平台的小微企业提供工商管理和税收服务等方面的便利。此外,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银通支付商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商旅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6家公司,被培育为具有人民银行支付安全认证的公共基础业务处理系统运营主体,供发卡经营者自主选择,免费使用其基础功能。随着生态圈的扩建和完善,这些主体范围还可以再进一步扩大。
作者:冯芸(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编辑:储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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