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原《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2003年印发)同时废止。
《大纲》要求,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其中,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其中,战场医疗救护常识,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心肺复苏,被列入卫生与救护科目教学内容。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内容含必训内容和选训内容。学校要严格落实《大纲》,不得减少教学内容和规定课时。鼓励学校积极开设有关军事知识、军事技能训练教学方面的校本课程,拓宽军事训练教学内容。
在成绩评定方面,《大纲》要求学校要规范考核组织实施办法,科学评定学生军事训练成绩。基本军事知识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和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基本军事技能考核由学校军事教师会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学生参训考勤情况、训练表现、军事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评定。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兵役登记的重要参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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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金娇
责任编辑:任荃
图片:教育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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