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教委公布《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今年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各区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和具体事项,将于3月13日和3月20日公布。
落实中央要求促进教育公平
2019年6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今天公布的《实施意见》是本市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义务招生工作年度文件。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招生政策基本稳定。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各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为确保公平公正,家长在市级平台统一报名,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全程录像,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公开“三个承诺”,包括: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教育专家表示,学校发展不能单靠“生源依赖”,而是要从“选好学生”转变为“教好学生”,实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
免试就近入学促进优质均衡
上海近年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转向“优质均衡”。通过学区化集团化建设、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新优质学校建设等举措,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让市民就近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据悉,全市目前建有学区、集团共233个,覆盖75%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深入推进。从全市127所“强校工程”实验校的建设情况来看,学校办学普遍更有信心,办学特色逐步显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度逐步提升,不少学校出现了对口生源比往年增长的可喜现象。
《实施意见》指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2018年起,上海幼升小开始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促进公民办学校发展机会公平、优化教育生态、缓解家长焦虑起到积极作用。根据中央文件精神,2020年起,本市将全面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幼升小同步招生与2019年基本一致。小升初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民办初中如未被录取的,将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不挑生源因材施教促进协调特色发展
今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采取“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需要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上填报志愿。家长可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5月18日-19日按分类计划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同时,本市将平稳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小升初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本市多年来坚持促进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在加强公办学校建设的同时,本市将继续积极支持民办学校特色发展,推进特色学校、特色项目、特色课程等建设,以更好满足市民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作为“不挑选生源的学校”可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
“校园开放日”网上进行对招生加强监督管理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市民更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有意愿的民办学校从3月21日起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各区将在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时间安排和开放方式。“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学校不得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本市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本市还将继续加强违规招生举报和查处力度,向社会公布市和各区监督举报电话,“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招生违规情况将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市教委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教育监察部门也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据悉,3月13日,各区将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月20日,各区将公布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等具体信息,民办学校将陆续公布招生简章,相关公办学校也将公布包括入学排序细则在内的招生入学通告(方案)。本市今年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3月20日由各区公布相关实施细则。3月底-4月初,各区将组织幼儿园大班家长会和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会,解读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作者:张鹏
编辑:王星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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