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公布了2019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一起来看一下吧。
华东师范大学
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考生。
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组情况见附表。
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
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5月15日16:00,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综合信息等。个人陈述限1000字内,内容包含自我评价、展示个性或特长、选择华东师范大学的理由、未来生涯发展规划等。考生须上传完整申请表至报名平台,上传申请表请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2. 学校初审
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结果将于2019年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 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高考。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4. 学校考核
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名单。面试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学校将组织对入围面试资格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不参加学校面试考核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办法
学校最终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学校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依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预录取。
【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600÷660(折算为满分600)+学校考核成绩(满分30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00)】
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2门高考总成绩、语文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计算办法:将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10门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进行折算,按每门合格给10分计算,对不合格或无成绩的科目按0分计。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学校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成绩单。
联系方式及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注:所有招生专业(类)为普通类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最终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华东理工大学
注:本表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专业目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上海财经大学
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招生计划及专业
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
选拔模式与申请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17: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
登录教育部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请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选择“综合评价”招生类型,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需在系统中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体会、特长、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打印并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进行公示后上传。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
2.初审结果于5月下旬在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等信息。
3.志愿填报
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4.校测
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投档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5倍(末位同分全投)确定校测入围名单。校测采取面试的形式,于高考出分后进行,面试中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初步为6月28日)、地点将在教育部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zs.sufe.edu.cn)中通知。
录取方法
1.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人选及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22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减2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第四志愿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占10%。(折算细则详见文后)
3.咨询
电话:021-65904372,021-65901267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hufe.edu.cn
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1、将“高考投档成绩”、“校测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①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投档成绩/上海市2019年高考总分*100;
②折算后的校测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
③折算后的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格科目数量*10;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10科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进行折算(语文、数学、外语可使用高考成绩代替合格考),单科合格计为10分,无成绩或不合格不计分,满分100分。
2、综合成绩满分为1000,折算如下:
综合成绩=6*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3*折算后的校测成绩+1*折算后的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附件二
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注:“*”专业为中外合作专业;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专业(类):英语、德语、德语(经济学)、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荷兰语、翻译、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列入一个专业组,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填报具体专业志愿,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2019年4月25日—5月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签名,并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报名材料交中学核实盖章,再按要求上传至系统,上传材料应清晰可读,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考生可联系报名网页底部标注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
2.报名初审:学校专家组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学校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如发现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考生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填报志愿:考生参加高考,高考出分后,通过初审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录取批次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资格入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倍投档(末位同分全投),投档线上的考生入围校测资格,入围名单于6月27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入围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5.学校测试:2019年6月28日,入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学校测试,未经校测者不予录取。校测总分300分,科目为英语听力测试(100分)与英语面试(200分),面试专家评分时还将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严格遴选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考核测试,严格选聘考务工作人员,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分组、考生面试顺序、以及面试考场安排均由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6.学考折算:学校折算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折算办法:单科合格计10分,不合格或无成绩计0分,满分100分。
7.总分计算: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学考折算成绩按6:3: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总分。
总分=高考投档成绩÷660×600+学校测试成绩+学考折算成绩。
8.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评价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投档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被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填报本科其余批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填报本科其余批次志愿。
四、管理监督
1.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3.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
4.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相应资格,并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
5.学校不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等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五、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六、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辑:金婉霞
责任编辑:姜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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