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本区教育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区各街镇排摸发现的截至2018年6月底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培训机构名单通报如下,希望广大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无证民办培训机构,支持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共同营造我区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
具体名单如下: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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