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春天来了!”一份最新发布的红头文件,正在引发沪上教育界的持续反响。
今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由党中央出台的专门针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文件。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等方面,《意见》提出了具体举措。
2月9日,上海市教委举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座谈会,不少与会的教育专家和第一线教育工作者认为,《意见》的出台,为上海教师、教育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上海,教师正在成为一份让人羡慕的职业。市教委人事处统计显示:五年来,上海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收入增加87%,115名中小学教师获评“正高级”职称,青年教师、中年骨干教师、普教系统的名师、教育家纷纷在不同的培训体系中找到了成长路径……越来越多优秀人才愿意加入并留在三尺讲台。
突破职称天花板,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最新发布的《意见》,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放到了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的高度。“这对于未来教师的发展极端重要!”上海市中小幼教师奖励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李骏修提出,《意见》中提及的5年目标任务、到2035年实现的目标任务,都说明了“教师的成长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上海要切实贯彻党中央精神,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教育部确定的工作思路,结合地方工作实际,认真谋划、超前部署,找准突破口、找到着力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将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各项政策举措落细、落小、落实,增强广大教师的获得感,提高教师职业的幸福感。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尹后庆表示,《意见》对如何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阐述得十分具体。比如,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等等,都是切实的措施。其中,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加强师范专业建设、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提升教师教育机构能力的关键之举。
职称曾经是把不少优秀人才“拦”在教育事业之外的一道坎,现在,这一困扰很多教育工作者的问题,或许有解了。《意见》明确指出,将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则让广大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变得畅通。”李骏修说。
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将建教师个人信用记录
与会的各校校长不约而同地对《意见》中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论述“点赞”。针对社会关注的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意见》提出,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在我看来,这是依法治国的一种体现。划出红线,依法行事。只有师德养成了,才能教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海中学校长冯志刚表示。
世外小学校长张悦颖坦言,民办学校教师一直以来在职称评定、收入、表彰奖励等各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相比都处于弱势。但在《意见》中,确定了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都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这让她十分振奋。
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校长张人利和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主任竺建伟指出,《意见》确立了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了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这对教师公共形象的定位、教师社会地位的提升都至关重要。“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让最广大的教师受益,从而使更多的家长满意。”张人利说。
今年上海将启动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向一线教师倾斜
据上海市教委人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上海,教师队伍改革建设已经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结合教育综合改革,上海坚持“面向全体、高端引领、农村优先、关注新教师”的原则,在教师素质平均水平较高的情况下,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目前,上海共有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约15.71万人,其中本科学历及以上14.12万人,占90%;40岁以下教师人数超过50%。
今后,上海将根据《意见》的要求,加大师范教育的统筹规划力度、构建教师发展新途径、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切实增加教师的“获得感”。比如,启动绩效工资改革,各区绩效工资统筹量为绩效总量的10%,学校统筹量不得低于总量的50%。
“绩效注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乡村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向工作量大、责任重、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上海市教委人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师资的水平,上海将实施第四“双名”工程,通过开展“高峰计划”“攻关领航计划”“种子计划”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人才发展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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