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今天公布《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今年实施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公民办初中同时启动招生工作,政策与2017年保持一致。
一是公民办小学实施同步招生。同步招生主要包括统一入学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等环节。
统一入学信息登记是指: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并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www.shrxbm.cn)“学生照片上传”栏目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照片。
同步网上报名是指: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是指:5月19日-5月20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也是民办小学面谈日。5月21日起,对公办小学第一批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民办小学陆续发送录取确认信息。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后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二是加强民办中小学招生的规范管理。本市民办学校招生除坚持“三统一、两限定、两公开、三承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按志愿分批次录取时间;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无住宿条件的民办中小学限定在本区内招生,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报民办小学2个志愿、民办初中3个志愿;公开招生简章、公开面谈过程;在招生简章中明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外,细化相关监管要求,包括:民办学校不得提前组织面向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须将面谈方案报所在区教育局备查,仅组织一轮面谈,面谈安排全程录音录像,严禁进行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严禁对报名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不得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依据或参考。民办学校违规招生,一经查实,由所在区教育局依法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核减该校3年的招生计划数,取消3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三是持续优化入学报名信息管理与服务。“入学报名系统”于2018年3月18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家长可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局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4月2日-4月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入学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联系方式),获取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3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5月4日-5月6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报名成功后,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四是继续做好招生入学相关配套工作。3月10日-3月31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4月14日-4月22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校园开放日”重点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测试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各学校“校园开放日”将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
本市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21日-4月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9日完成。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不再安排民办初中或其他公办初中就读。持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3月16日前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同时,做好新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工作(详见市教委公布的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其问答)。继续加强违规举报和查处力度,明确市和各区监督举报电话,入学报名系统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
2018年2月底,各区将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月中旬,各区将公布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等具体信息,相关公办小学也将公布包括入学排序细则在内的招生入学通告(方案)。
【链接】2018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民办小学实施同步招生。公民办初中同时启动招生工作,政策与2017年保持一致。
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可为家长提供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办法,2018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入学报名系统”2018年3月18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为方便家长查阅相关信息,今年在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SHMEC-xwb)的“教育大厅”继续开列“义务教育入学报名”菜单,一键进入“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可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8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和“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www.shanghai.gov.cn)实现信息联动。家长可凭“孩子证件号码”“孩子姓名”“统一审批编码”(可在“入学报名系统”首页“报名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如:001045513000000)等登录“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查看孩子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三、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3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3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信息登记方式为: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2018年上海市幼升小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事先请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2018年上海市幼升小入学报名告知书》。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请登录www.shrxbm.cn及时上传学生照片,查看招生政策及您孩子的入学相关信息。用户名为您孩子的证件号码;初始密码为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完成信息登记,家长应于4月23日前,在“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学生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00dpi,jpg格式),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的重要依据。如家长上传照片符合要求,可直接作为入学后注册学籍需要的照片;如家长难以上传规定格式照片,至少保证上传儿童照片的头像清晰可辨,不会影响入学报名,待入学注册学籍后再采集规定格式的照片。
四、今年如何实施幼升小公民办同步招生?
幼升小公民办同步招生主要包括统一入学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等环节。
1.统一入学信息登记: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并在“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照片。
2.同步网上报名:完成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3.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5月19日-5月20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也是民办小学面谈日。
5月21日起,对公办小学第一批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民办小学陆续发送录取确认信息。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后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五、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9日-5月20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按时到校进行验证。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申办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含《居住登记凭证》)。
5月21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各区指定的验证点将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验证,并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6月2日-6月3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六、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18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凭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包括公共租赁房在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办理),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8年4月23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16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七、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 5号)等要求,2018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四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第二种情形: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从2017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三种情形: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第四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8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八、今年小学升入公办初中如何进行系统操作?公办初中如何对口入学?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4月2日-4月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 “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3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方案。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九、跨区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学毕业该在哪个区参加考试?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十、如果想就读民办初中,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18年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照片的办法,有意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初中发布的招生简章。5月4日-5月6日接受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报名时登录“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报名步骤,同意民办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民办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
家长需输入孩子的学生证号(学籍副号)、学生姓名、家长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本区或者全市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3个志愿。在填报志愿前,应事先关注民办初中招生简章中关于面谈对象的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家长在5月13日前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近照,家长手机也可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送的报名成功、上传学生照片的短信。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初中面谈。上传学生近照需点击“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的“学生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学生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00dpi,jpg格式),作为民办初中面谈的重要依据。如家长上传照片符合要求,可直接作为入学后注册学籍需要的照片;如家长难以上传规定格式照片,至少保证上传儿童照片的头像清晰可辨,不会影响入学报名,待入学注册学籍后再采集规定样式的照片。
十一、民办学校何时面谈?如何进行面谈?
全市民办学校统一的面谈时间为5月19日-5月20日。民办学校仅举行一轮面谈。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可凭民办学校发送的面谈通知短信或“入学报名系统”的通知,携带户籍证明、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或本人居住证件以及父母一方的居住、缴保或灵活就业等相关证件。参加民办小学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民办学校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由于民办学校的功能是满足市民多元教育需求,在不看各类竞赛证书、等级考试证书的前提下,各学校会依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虽然选择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因此,建议家长不要突击“应试”,不要携带学生简历或各类证书,而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避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十二、民办学校如何进行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5月21日-5月22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4日-5月25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27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民办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家长一旦完成确认后,该生即被民办学校所录取,不再被安排至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就读。
十三、如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如何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十四、2018年对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有什么规定?
各区将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公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招生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也会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
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21日-4月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9日完成。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不可报名民办初中,也不再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就读。未被录取者,可报名民办初中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十五、今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继续举行“校园开放日”,学生和家长可自愿参加。“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
3月10日-3月31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4月14日-4月22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日”活动。
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校园开放日”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收取学生的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
各学校会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告知,部分招生人数较多的学校可实施网上预约等办法。
如参加“校园开放日”,请学生家长提前关注各区公开的招生划片范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项目和计划,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关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安排及具体要求(含携带证件要求),有序参加“校园开放日”各项活动。照看好子女的安全,无需携带任何学生简历或各类获奖证书。
十六、今年如何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
市、区教育行政、监察、督导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与行政问责追究。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活动,计划外招生,或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违规招生等,一经查实,给予通报并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核减该校3年的招生计划数,取消3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本市将探索建立校长和教师信誉等级制度,招生违规情况记入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发现有违规情节的,学生和家长可对招生中的违规现象提供确凿的证据(照片、音频、视频等),进行实名举报。市教委招生监督电话为:23116647。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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