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22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家喻户晓的沪上书香品牌《十万个为什么》曾饱受仿冒图书困扰,如今有了维权进展——少儿社胜诉,三家出版社被判侵权。
前不久,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告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续用原社名:少年儿童出版社)诉被告云南教育出版社、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华夏出版社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三被告未经许可分别在其出版的图书名称、图书封面中使用“十万个为什么”的行为,既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又构成商标侵权,并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该系列案件成为少年儿童出版社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针对四川天地出版社打响维权第一枪之后,“十万个为什么”品牌再一次获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案例。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冠以“十万个为什么”的仿冒图书。仿冒图书不仅有 “新版”“升级版”“珍藏版”“彩绘版”“幼儿版”等名头,更有甚者竟公然宣称:“众所周知,《十万个为什么》是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经典读物,也是国内发行量最大的科普图书。本书则是《十万个为什么》升级版。”仿冒图书中,有的涵盖十多个科学领域、多达几百个问题,竟只有一个所谓的“主编”,不但连正式编委会都没有,甚至连实际撰写的作者也无从查起。东拼西凑而来的内容同质化严重,语言语句错误,知识陈旧,科学漏洞百出,根本经不起推敲。
仿冒图书不仅无法起到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的作用,反而是对少年儿童的毒害。由于家长时间精力有限,虽然对“十万个为什么”品牌高度认可信赖,但在购买时却极易产生混淆。这对少年儿童出版社持续61年打造的经典“十万个为什么”科普品牌造成了严重侵害,因此近两年来,少年儿童出版社依法采取了多项维权活动。
成立于1952年的少年儿童出版社,是新中国第一家专业的少年儿童出版社。1961年6月1日国际儿童节前夕,《十万个为什么》第一版在全国各地上市后一炮而红,大半个世纪里,《十万个为什么》成为中国青少年重要科学启蒙读物。此后,1964年的第二版、1970年的第三版、1980年的第四版、1999年的第五版(新世纪版)陆续出版。
2013年,历时5年编撰完成的《十万个为什么》第六版以全新内容、体系和样式与广大读者见面,115位两院院士担任编委,李大潜、欧阳自远、汪品先等21位两院院士担任分卷主编,768位科学家和科普作家参与编纂。少年儿童出版社社长冯杰表示:“一套科普图书能够聚拢如此阵容强大的两院院士,这在我国出版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当我们把《十万个为什么》六个版本放在一起,波澜壮阔的时代变化和日新月异的科学进步都化作一个个妙趣横生的问题体现在这套书中。”
在六十余载的出版历程中,《十万个为什么》屡获大奖,然而,正是这样一套影响了几代国人的科普读物,却饱受仿冒图书的困扰。去年6月,少年儿童出版社迈出维权之路上重要一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原告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天地出版社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原告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胜诉。
这不仅打响了“十万个为什么”科普品牌的维权第一枪,也标志其全面维权的开始。这一次,少年儿童出版社实际上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针对六家出版社提起了六起诉讼案件。这六家出版社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曾经或正在与书商北京创世卓越图书有限公司合作出版仿冒“十万个为什么”图书。
据查,北京创世卓越图书有限公司先后与二十余家出版社合作出版过数十套仿冒“十万个为什么”图书。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系列案件中,被告代理律师坚持的观点是,近年来很多出版社都出版过名称为“十万个为什么”的科普图书,因此,“十万个为什么”已成为科普图书通用名称,任何出版社都有权使用。
事实上,图书市场中科普百科类图书有很多,比如“科学全知道”“少儿奇趣问答百科”“奇问妙答”“古怪趣事1000问”“身边科学真有趣”“翻翻看为什么”等,不胜枚举。也就是说,“十万个为什么”是众多科普图书名称中的一个,根本不是科普图书的通用名称。因此,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出版行业客观实际及少年儿童出版社“十万个为什么”使用情况,认定“十万个为什么”并非问答式科普图书的通用名称。
近年来,少年儿童出版社在第16类图书领域成功注册多个“十万个为什么”商标,而且这些商标都历经了多次商标复审、异议和无效宣告等程序的“挑战”。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多个裁决中都认定:“十万个为什么”商标在书籍、印刷出版物等商品领域经长期使用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及识别度,能起到商标的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不仅如此,在2021年颁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中也将“十万个为什么 100000 WHYS”图文组合商标作为典型案例收录其中。《指南》规定,“本案中,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了有关《十万个为什么》书籍的印刷数量统计、获奖资料、宣传报道、审计报告及其他使用证据材料,上述证据能够证明申请商标在指定使用的书籍出版等服务上经申请人使用已为中国相关公众知晓,并取得商标的显著特征,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所指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去年12月,上海市出版协会发布声明,对少年儿童出版社的维权表示肯定与支持。协会认为,少年儿童出版社对“十万个为什么”品牌的培育、使用、管理和保护都建立在坚实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之上,少年儿童出版社系列维权行动对出版行业主体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完善自身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起到了示范性作用。
今年2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 “十万个为什么”文字商标和“十万个为什么 100000 WHYS”图文组合商标列入《第十批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图片来源:出版方
编辑:许旸
责任编辑: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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