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引导密室剧本杀文化业态健康发展,市文旅局经过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于2021年11月就《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了来自行业从业者、法律专家、文化学者等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百余条。市文旅局认真研究并吸取各方意见,对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并于今日正式发布《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上海成为全国首个正式将密室剧本杀纳入管理的城市。
强调经营者“第一责任人”
管理规定要求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自审制度,配备内容审核人员,实施相应的技术监管措施,对经营中使用的剧本、设置的场景、提供的服装和道具等内容和活动进行自查与管理,保障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
不适宜未成年人产品内容应予以提示
针对部分产品内容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问题,修订后的管理规定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相关要求,规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密室剧本杀活动,经营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或活动前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备案管理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管理规定明确“经营单位应当自剧本上架之日起30日内,将自审后的剧本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备案登记”。这就意味着企业可以“边经营边备案”,备案管理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针对产品内容变更,规定明确只有在剧本的故事背景、剧情、角色、对白等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才需重新备案,不属于实质性修改的无需重新备案。
3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备案
3月1日起,各经营单位可在对剧本内容完成自审的前提下,向文旅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申请方式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线上可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申请材料,线下可向经营地所在的区文旅局提交申请材料。
各区文旅局受理窗口信息一览表
受理窗口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 合欢路2号 | 58542222*88105 |
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 巨鹿路139号 | 63846699*205 |
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C18-C20号窗口 | 秣陵路38号 | 52137855 |
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法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A01-A18号窗口 | 南宁路969号 | 24092222-2173 24092222-2805 |
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25号窗口 | 长宁路1436号 | 22253016 |
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 | 同普路602号 | 22234511 |
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大厅A22-A23窗口 | 三河路338号 | 25657195 |
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1号窗口 | 怀德路600号 | 25031005 |
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302室 | 淞滨路1号 | 66630312 |
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 | 秀文路600号 | 33881353 |
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 | 嘉定区新城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1楼A03-A16号窗口 | 69989116 |
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大厅1—14号窗口 | 山阳镇龙山路555号 | 57922226 |
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 乐都路867号4号楼201室 | 67736075 |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K1-8号窗口 | 外青松公路6189号 | 69714250 |
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 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弄C幢2楼 | 33611832 |
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6号、7号窗口,生态产业服务区综窗9-16号窗口 | 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 69696988转8260 |
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20-21号窗口 | 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11号 | 68286647 68286648 |
作者:李婷
编辑:周敏娴
责任编辑: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