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销售方式已成为电商行业热捧的潮流,与此同时,直播带货暴露出来的产品质量及安全无保障、虚假宣传等负面问题也接踵而至。2020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岳国君带来了《关于加强直播带货销售模式管理的建议》,建议有关部门细化对直播带货的监管措施,将直播带货纳入市场监管正轨。
在建议中,岳国君梳理了目前直播带货的存在问题。比如,产品质量问题:短视频平台上的网红产品400元一斤的“烤虾”有消费者购买后才发现是三无产品;直播明星在一场近400万人观看的直播中卖出的阳澄湖大闸蟹,又被曝出并非产自阳澄湖,遭到网友频频投诉等等。
此外,虚假宣传等违法宣传行为频现。他在建议中举例,某明星主播直播总销售商品数量超过91万件,超1.1亿元,而这次直播带货的多个产品或企业却曾遭行政处罚。还有网友反映,同一产品,该明星直播间的价格比电商平台贵出不少,不符合直播间宣传的“全网最低价”等。他在建议中指出,类似情况在直播带货中比比皆是,违法代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为没使用过的商品或没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或证明等违反广告法的违法宣传行为也层出不穷。
岳国君还指出,主播与平台角色不清,消费者维权难也是目前直播带货销售模式存在的问题。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向谁维权、如何维权困难重重”。此外,税务合规问题时有发生。很多高收入的主播“新贵”,纳税问题却依然并不明朗,直播网红偷税漏税的消息时有爆出,且金额巨大。
岳国君指出,上述问题的出现侧面说明对直播带货的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没有跟上新商业模式的发展需求。加快规范直播带货行业发展,已是当务之急。
为此,他建议市场监督等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厘清直播带货行业中相关平台、经营者与主播的义务、责任的界定和划分,加大对平台、经营者、主播的审核、监管力度,并加强对直播带货的关键环节即对主播的管理。并在规范性文件中进一步细化各类平台对直播带货业务的监督管理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审核义务,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此外,岳国君还建议,各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既要明确监管职能划分,又要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共同织牢监管网络体系,打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另外,他还建议建立统一的直播带货违法举报及维权平台,将直播带货置于全民有效监管之下,对于随意夸大其辞、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直播带货行为应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
综合自南方都市报、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图片来自产品可靠性报告、浙江消保委
编辑:姜方
责任编辑:范昕 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