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8日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围绕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在影视版权方面的情况,市文化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张勇透露,文旅执法总队依据著作权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受理权利人的投诉,核查相关部门转办的侵权线索,以及执法人员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的巡查,进一步加强影视作品复制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形成较为完善和立体的保护框架。我们通过查办了一批影视作品侵权案件,起要有效的震慑作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一是加大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力度。2019年,总队巡查相关网站2530家次,抄告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3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2458条,下架违规产品5623个,查处6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刚刚你提到的入选今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件的“武汉映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传播权利人作品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影响面很广,侵权量很大,损害了公共利益,经国家版权局指定管辖,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5万元,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案件。
二是加大对点播影院执法监管的力度。在对点播影院的巡查中,发现该领域侵犯影视作品版权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我们主动加强了与有关权利人的沟通,包括与一些国际版权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依法开展对相关场所的执法检查。去年,执法总队共对25起点播影院侵犯电影作品放映权的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287200元),推动规范该行业经营秩序,培养经营者版权保护意识。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环节的执法检查。在春节、国庆、暑期等电影档期以及上海国际电影节期间,执法总队加强对各大院线最新上映影片的版权保护,并且同步开展网络巡查,从严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我们还对影院偷漏票房行为进行查处,去年,共办理4起影院偷漏票房类案件,罚没款逾55万元。从严查处销售盗版音像制品行为,去年查处的一起音像店销售非法音像制品案件中,绝大部分为侵犯影视作品版权,量比较大,达到刑事追究额度了,我们通过行刑衔接,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是拓展影视作品版权保护的范围。我们将影视作品版权保护延伸到对其中人物形象的版权保护,去年,查处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小黄人”美术作品的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继续加大对影视作品版权保护,共同维护好上海知识产权的生态。
作者:黄启哲
编辑:张祯希
责任编辑:范昕
图片:影视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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