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贸易打造的世界——1400年至今的社会、文化与世界经济》既是一部经济史也是一部文化史。全书以“贸易”为线索,但不止于贸易。由市场、商品、运输、暴力等等与贸易相关但连接着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节点也都一一展现。相对于其他世界史,本书一大亮点是将美国前历史学会会长、《大分流》作者彭慕兰和全球贸易史专家皮托克两位学者的多年学术成果,巧妙地融于一体,并以生动活泼的方式讲述出来。而其中不乏有颠覆以往传统观念的提问或是论点:人们的胃容量与城市暴动有着怎样的关系?巴西如何能以红木闻名?铁路的建设对于印度现代化的贡献极为渺小?鸦片促使全球化进程加快?看似古老的中国却是许多经济形成的创新之地?……这些问题在书中的答案几乎颠覆了人们以往的传统观念,由此对全球化及其历史产生进一步的思考。
说到如何让派赴国外的员工长保工作干劲,即使在今日,仍常教企业觉得棘手。但眼下,我们要探讨一个更早的跨国企业,17、18 世纪的荷属东印度公司。该公司设在印度、东南亚、日本、台湾地区的分部,地处偏远,荷兰女人不愿居留;为该公司效力的男性职员,大部分很愿意娶当地女人为妻,但这么做也产生了特殊问题。这种异国婚姻带有文化隔阂,因此,看到男方写出的私人信件里,满是在抱怨要将这些女人“驯服”成符合荷兰标准的贤妻有多难,大概不会太让人惊讶。反倒是这些女人拥有经商大权,叫东南亚的荷属东印度公司、荷兰加尔文宗教会、其他欧洲人难以撼动一事,可能还更让人惊讶。这其中许多女人是靠着自身本事发达致富的贸易商。
早在欧洲人来到许久以前,四面环海的东南亚地区(包括现今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就已有蓬勃的长距离贸易。其中许多贸易商是女性。在有些情况下,因为经商被认为是太卑贱的职业,不是上流阶级男人所应为,但经商利润又太诱人,叫上流人家无法完全割舍,因而给了女人经商的机会(有些上层人士鄙视经商更为强烈,认为贵族女人也是地位崇高,不应自贬身份到市场跟人实物交易或到华人聚居区,即许多长距离贸易的交易处,做买卖;但她们并未不屑于督导奴仆代她们执行买卖事宜)。16 世纪的马来谚语,说明了她们极看重教导女儿如何计算、赚钱。
更普遍可见的是,这些社会通常允许女人掌控自己的财产,让她们在择偶上有相当大的发言权,且常相当容忍她们与别的男人私通。甚至,有些女人因为要离家远行,不得不允许她们自主决定要不要生下小孩(当时能用的堕胎方法原始,包括服草药、从岩石上跳下等)。15 世纪遍及这地区的伊斯兰传教士和一百年后跟进到来的基督徒,震惊于这样的现象,希望管束这种女人。
但尽管有这种种令人疑惧的事,葡萄牙人(最先在此立足的欧洲人)发觉,若要建立有利可图且可长可久的殖民地,和这类女人通婚乃是不得不采取的手段之一。荷属东印度公司有时找到愿意前来东方的女人,但全来自荷兰孤儿院乃至妓女户,而且撮合这些女人嫁给派驻亚洲的男人,男人也不满意,最后东印度公司不得不打消引进荷兰女人的念头,转而将目标锁定更早先葡萄牙人、亚洲人所生的混血女儿。她们至少会一种西方语言,且至少名义上是基督徒。许多这种混血女人也已从母亲那儿知道,在这个日益跨国化且常诉诸暴力的贸易世界里,嫁个欧洲人丈夫,大有助于保护她们的商业利益。巴达维亚(今雅加达)荷属东印度公司评议会的评议员,就往往是这些女人里最有钱者特别中意的婚配对象,因为他们虽然绝大部分不是有钱人,但嫁给他们后,靠着丈夫的职位,极有利于防止荷属东印度公司的法规和垄断权干扰她们的生意。因此,撮合有权有钱者跨族通婚,相对来讲较容易;但要让如此造就出的家庭听阿姆斯特丹当局的话,也变得更难。
荷属东印度公司的主要目标当然是获利,而确保获利的最佳办法莫过于垄断各种亚洲货物(从胡椒到瓷器)输回欧洲的贸易。理论上,这公司还主张(至少断断续续主张),有权对参与更大范围亚洲内部贸易的所有船只,包括东南亚女贸易商的船只,发予航海执照、课税(或击沉)。但海洋的辽阔,加上有不少竞争对手,这一制度根本无法落实,而且荷属东印度公司还得应付神通广大的内贼。该公司大部分职员不久就发现,把货物走私回荷兰风险大且不易,但在亚洲内部从事非法(或半非法)贸易,却可赚得比死薪水高上好多倍的钱。这时,他们的妻子就成了如此发财致富的绝佳凭借:她们熟悉当地市场,与当地贸易商有良好关系,往往拥有可观资本,能将家族生意时时紧握在手中,不致遭该公司突然转移到别人手中。
对一些居心特别不良的荷兰男人而言,这就给了他们利用文化差异从中套利的机会,也就是说利用东南亚女人相对较高的地位大赚其钱,然后可以利用她们在荷兰法律下较低的地位,将家产全掌握在自己一人手中,然后甚至可以回荷兰,娶个“体面”的老婆,安定下来(荷兰法律虽对男方有利,但如果女方高明运用她台面下的影响力,藏好她的资产,男方未必能顺利得手。就有这么一个例子,男方最终掌握了妻子大部分获利,却是走了十九年的法律诉讼才如愿)。
但男人有荷兰法律、教会当强有力的靠山,女人则有地利之便。在印度、东南亚的外国人常壮年早逝,留下有钱的遗孀。这类女人常成为下一批前来之欧洲冒险家热切追求的对象,使她们得以在再婚协议时占上风,保住婚后至少部分的自主权;许多女人因丈夫早死,一辈子嫁了三四个男人。在巴达维亚,有幸活得久的荷兰男人非常少,这类男人很有机会在荷属东印度公司里爬升到高位,变得非常有钱,离婚再娶。他们所娶的最后一任妻子往往比他们年轻许多(一旦爬升到高位,就不需要再娶个地方关系特别好或特别有钱的女人),因此,他们死后,往往留下一小群非常有钱的寡妇。而这些寡妇的放荡,常叫那些恪守加尔文教义的荷兰男人惊骇反感。
从1619 年创立巴达维亚直到19 世纪末期,荷兰卫道人士和垄断资本家不断在努力“驯服”这些女人,而最终至少有所成;例如,较后几代女人似乎比前几代女人更遵守欧洲的两性道德观。随着长距离贸易欲成功需要更大的资本规模,更大范围的国际往来,欧洲公司和它们的华人、印度人经商伙伴(全是男性),也愈来愈压缩这些女人做生意的空间。
最后,随着19 世纪末期的诸多新发明问世(包括苏伊士运河、电话、冷冻运送、预防注射等等),欧洲人愈来愈能在东南亚过起道地欧式生活,于是,新一代荷兰官员上任时选择带妻子同行,或打定主意不久就能返国,到时再娶个本国女人。尽管如此,欧亚混血女人所经营的贸易,在地方与地区经济里仍举足轻重,例如许多这类女人从事房地产买卖和放款业务,借此将丈夫的经商利润投注于东南亚贸易城市周边地区的地方发展(叫人意想不到的是,她们之所以一直保有这利基,有部分是因为许多这类女人的丈夫抱有种族歧视观念,尽可能不和当地人打交道)。
▲[美]彭慕兰 史蒂文·托皮克著 黄中宪 吴莉苇 译,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1
直到19、20 世纪之交,这一领域仍未消失,经营该领域的人仍不肯交出大权。印尼小说家普拉姆迪亚· 杜尔(Pramoedya Toer),就以深刻有力的笔法刻画了一个这样的女人。小说中女主人公为了保住她所经营多年的生意(和小孩),和半发狂的荷兰丈夫、丈夫在荷兰家乡的“合法”家庭,持续抗争了许久。这个虚构的女人,最后就和现实生活中许多同她一样处境的人,以失败收场;但三百年来,就是像她这样的女人,建造并维系了她们丈夫所声称归他们所有的那个世界的一大部分。
编辑制作:李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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