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彦)今天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座谈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友谊会堂举行。邹碧华同志逝世一年多来,学习、宣传他“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先进事迹,以及甘当“燃灯者”的崇高精神,是上海典型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报道传播,也是上海多年来典型人物宣传工作中,渠道最多、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一次。“法官当如邹碧华,干部当如邹碧华”,在全国范围内成为时代共鸣。
201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做出重要批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在接见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时指出,学习邹碧华,就是要争做“燃灯者”,点亮理想之光,彰显信仰力量,发扬奉献精神,为全社会传递正能量,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市委副书记应勇等,也多次对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进行高度概括和细致阐释。
一年来,在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过程中,根据中央要求,在中宣部、最高法的指导下,按照市委部署,各部门通力协作,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理论宣传联动,综合运用传播手段和渠道,全面呈现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可敬、可学、可爱的法治“燃灯者”形象,在全社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可和传播。新闻宣传扩大影响力,社会宣传强化渗透力,文艺宣传增强感染力,理论宣传提升说服力,“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四宣联动”中,实现了长效化,形成了集群效应,作为先进典型人物代表,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项主题活动中,邹碧华及其精神已然渗透人心、难以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