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懒得上楼,竟然把包放进电梯让它自己乘电梯,结果电梯门开了,包没了!
把现金放电梯送上楼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天星桥派出所的伍警官回忆:“7月14日晚上10点43分,我们接到一男子报警,说他装了30万现金的包,在天星桥一小区的电梯里遗失了。”
30万的现金为何会放在电梯里?伍警官第一时间进行了询问。原来是报警人小陈自己太大意——当天他受父亲的委托,将30万购房款装在一个包里,然后晚上送到外公老陈家里。
老陈家住在15楼,小陈到了老陈楼下后,想着深夜没什么人上下楼,于是就想偷懒不上楼,把装有30万的包放进了电梯,接着打电话让老陈到电梯取钱。
这个胆大的做法结果遭到了沉重的打击,老陈接到电话打开电梯门,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包,30万不翼而飞了!
老陈迅速打电话将这个噩耗通知给了小陈,小陈连忙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警察同志,无论如何请你们想想办法,帮我们找找,30万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对我们来说是一辈子的积蓄!”
警方3小时寻回巨款
伍警官接到报警来到现场之后,发现情况比较棘手:老陈所住的小区监控设备比较老化,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甚至连谁提走了包都不能发现。
随后伍警官马不停蹄地返回了派出所,经过向上级申请,启用了合成作战,终于在两个多小时后发现了线索:一名男子提着一个疑似报警人遗失的包,从小区走了出来,将包放到了小区外的一辆车上……
伍警官迅速驱车再次赶往了现场,找到了视频中的小车,从车上摆放的挪车联系电话,联系到了车主。车主得知伍警官来电的意图后,承认自己捡到了一个装钱的包,愿意第一时间归还。
车主将包归还之后,小陈第一时间清点了现金,结果30万元一分不少,小陈深深地吐了一口气,再三感谢着天星桥派出所的办案民警:“警官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我真的不晓得咋个办了,差点一辈子的积蓄都没了。”
对于小陈麻痹大意导致现金丢失的行为,伍警官进行了教育:“交接大笔现金,应该面对面交接!外出时请务必保管好随身财物。如果没有特殊需要,最好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以免被盗或遗失!”
▲老陈送上锦旗
律师:捡到巨款不还 涉嫌侵占罪
在公共区域提走他人摆放的、装有现金的包,是否会触犯法律?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聂炜昌律师,他首先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捡到财物不交还失主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严重的可能构成侵占罪。”
聂炜昌介绍了相关的法律条文:“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有关侵占罪的界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失主提起诉讼的才处理。”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赵映骥
编辑:张子杰
责任编辑: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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