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3日),南京警方通报了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
警方表示,为迅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2月10日,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依法对陈某某(女,54岁,南京市溧水区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査。
警方称,经查,1月27日,陈某某从云南昆明返回南京后,未按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告》要求,如实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外省行程史,在咳嗽等症状加重后仍多次与他人密切接触、出入公共场所,且在医院就诊期间故意隐瞒外省行程史。2月7日,陈某某被送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月9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已导致65名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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