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不仅给患者造成新的痛苦,也增加医药费用,已经成为当今一项严重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 不仅患者,甚至我们一些医务人员对药物不良反应的理解也存在一些误区,谈“ADR”色变,误认为药物不良反应=药品的质量事故,甚至医疗事故。
从ADR的定义可知,ADR的前提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因此假药、劣药产生的不良反应后果不属于ADR; 其次,在符合药品的明示规定或没有违反药物的配伍禁忌以及用法用量情况下,患者未遵照说明书或医师、药师的指导,出现用药错误(超剂量、用错药和不合理用药等)所造成的的后果,为药物治疗错误,也不属于ADR;另外,不良反应的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或者属于意外,也不归于ADR。 那么哪些因素可能会诱发ADR的发生呢? 首先是患者自身因素,包括内在及外在因素。患者的内在因素,如年龄、性别、遗传、感应性及外在因素如环境等。 其次是药物本身的因素,包括药物的毒性作用、相互作用以及药物制剂中主要有效成分之外的如赋形剂等其他成分的影响。 01 ADR的分类 根据ADR与药理作用的关系,一般分为A型和B型。 A型ADR又称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由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增强或延伸所致,常和剂量或合并用药有关。其特点是容易预测,停药或减量后症状减轻或消失,发生率高、死亡率低。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作用和停药反应。
(1)副作用 (2)毒性作用 (3)后遗作用 (4)停药反应 停药反应是指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出现加剧现象,又称“反跳反应”。例如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突然停药后,可能引起胃酸反跳性分泌增多。应用此类药品时,如需停药,应逐步降低剂量, 以免发生停药反应。
02 ADR与用药安全性 公众有时候会误以为从正规渠道购得的合格药品应该是绝对“安全”的,但实际上药品的安全性是相对的,没有绝对“安全的药物”。所谓“是药三分毒”,药品是把双刃剑,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是其双刃。
药品在上市前会通过临床研究证明其安全有效,但由于临床研究中病例数、试验对象、观察时间方面的局限性,决定了药品某些发生率低的毒副反应一时难以发现。往往药品在上市之后需要经过长期的广泛应用,人们才能发现其更多、更复杂或严重的、罕见的ADR。 总之,用药的安全性不是说使用的药品没有毒副作用,或者不存在ADR,而是指患者能在获得最大治疗效果的同时承担最小的治疗风险。 03 如何确定ADR 用药期间出现一些与治疗无关的身体不适或损害,是否就一定是ADR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根据国家ADR监测中心的五个ADR原则分析项来判断: ① 用药与ADR 的出现有无合理的时间关系; ② 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已知的ADR类型; ③ 停药或减量后反应是否消失或减轻; ④ 再次使用可疑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 ⑤ 反应是否可用并用药品的作用、患者病情的进展、其他治疗措施来解释。 如果前4项答案均为“是”的话,那么这些不适或身体损害肯定是ADR。 第4、5项通常难以回答,如果前3项答案均为“是”,则可判断为“很可能”是ADR。 04 ADR的预防 虽然有些不良反应是不可预测的,例如患者在使用青霉素后出现的过敏反应,但大多数不良反应其实可以通过正确的服用方法和用药监测来避免。
对于患者来说 ①尽量不要自行用药,应先到医院请医生诊治,按照医嘱用药。 ②自行使用非处方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注意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药品的用法用量一定要遵守说明书的规定。 ③尽量减少同时服用的药品数量,联用的药品越多,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就越大。 ④慎重用药,尤其是老年人、小儿、妊娠和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⑤用药过程中,注意发现ADR的早期症状,及时向医生或药师反映,以便后续处理,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作者介绍
陈碧翠,临床药师,研究方向为抗感染药物的合理使用,药物性肝损等。
华山医院药学门诊咨询内容:
治疗药物管理(MTM)
治疗窗窄的药物剂量调整,华法林、地高辛、免疫抑制剂
孕妇、哺乳期、老年人特殊人群用药安全
药物不良反应/用药咨询
地点:华山医院(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12号)门诊4楼,33号诊室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