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肖某、钟某到庭。”10月25日上午9时,襄阳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申清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经营案,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海波出庭支持公诉,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网络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肖某、钟某在无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恩施州各乡镇收购香烟,后加价销售给向某、汤某红金龙、雄狮牌香烟共计350余条。2019年6月28日,二人又携带所收购的197条黄鹤楼香烟,欲从恩施火车站乘车将香烟带至武汉销售,在进站口安检时被民警查获。二人共同非法经营香烟金额共计8万余元。
收到卷宗之后,申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认真查阅案件卷宗材料,深入研究案情,加强与检察机关、基层组织协调沟通,为审理做好充分准备。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认罪。
近年来,襄铁法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院庭长带头办案已成常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带动员额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促进全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以来,襄铁法院院庭长办案占该院员额法官办案数量的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