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当事人最初从朋友那里借了6万元,但最后,在一个个“好心”朋友的“热情”帮助下,这笔钱居然演变成了高达320万元的巨额欠款,不仅如此,当事人还赔上了一套房子。近日,浦东警方侦破一起“套路贷”案件,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去年12月27日,浦东公安分局唐镇派出所接到市民小杰报案,称其被徐某等多人合伙诈骗,最终失去了一套房子。和其他“套路贷”一样,在该起案件中,不法分子采取虚构债务、多次平账、抵押房产等手法巧取豪夺。
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该案时间跨度长达3年之久,许多案件细节被害人回忆不清,账单流水也只能去银行查找。同时,由于涉案人员多且涉及三个犯罪团伙,对抓捕工作也造成困难。侦查员对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各团伙内部的所有账目都进行一一查证,基本查清了这些犯罪团伙的人员分工及组织框架。今年2月21日,抓捕小组兵分几路,先后在本市各地抓获嫌疑人徐某等人,彻底捣毁了这些犯罪团伙。
这起非常典型的“套路贷”诈骗案件,涉案的三个犯罪团伙各出“奇招”,将受害人小杰“玩”得团团转。
2015年,小杰曾因“投资”失败,在遇到的第一个犯罪团伙成员、所谓的朋友徐某处赔掉过一套房子。2016年7月,小杰在又一次“投资”失败后,再次找到徐某。徐某承诺借给他6万元,但银行走账却是20万元,借条同样也是写的20万元,小杰居然答应了。拿到借款,想到自己此前曾被徐某“坑”掉的房子,小杰心里又有些不安。
于是,急于还钱的小杰找到另一名朋友张某,就这样,第二个犯罪团伙登场了。这伙人答应借款10万元,但走账居然是100万元,并要求6个月还清,每月利息1万元,小杰思来想去,最后还是答应了,于是他欠下了更多的钱。
没多久,想着如何还钱的小杰又找到在老板沈某处工作的同学印某,这便是第三个犯罪团伙。然而,这伙人对小杰的房子打起了主意。在沈某等人的强烈要求下,小杰以承诺抵押房屋作为保证,拿到123万元借款,其中只有103万元是借给小杰的,而剩下的20万元则作为好处费等转账给了印某等中间人。
同年10月,小杰突然得知沈某的借款要按照2倍多偿还,之后在沈某等人逼迫下,小杰抵押了房屋并将其中的210万元交给沈某还钱。
此后,小杰终日奔波在这三伙人之间,忙着偿还一笔又一笔的 “债务”,最终难以支持,向警方报案。
民警就此提示,生活中,我们往往会接到一些“小额贷款”的广告电话,一旦应承,就可能掉入“套路贷”的无底陷阱。因此,市民在有资金需求时,首先要考虑从银行贷款,或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贷款公司,并注意核查对方经营资质等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务必看清合同内注明的借款金额、支付方式、还款时间、利息计算等必要条款。另外,收款时要核对实际收款金额与合同是否一致,还款时则要给自己留下痕迹,以免“空口无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者:何易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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