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如果你要反抗,格杀勿论”的魔幻“台词”,将浙江省桐乡市一位“市容巡查”人员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3月28日,一段视频在网络上发酵:一名身穿“市容巡查”制服的男子,进入一家沿街药店后称:“我是桐乡市市容巡查的,现在我宣布,外面的垃圾广告要全部清理掉。我带着桐乡市人民政府、桐乡市市长、市委书记的命令。”
随后,这名自称姓范的执法人员要求药店工作人员,将玻璃门窗上的绿色药店标识、宣传语及防疫要求贴纸等全部清理干净,并表示这些都是垃圾广告,商家要配合他们做好清理工作。药店工作人员对此提出质疑并要求出示相关文件时,范姓执法人员说:“这是我们桐乡市政府的命令,如果你反驳的话,格杀勿论。”同时范某还提到,没有相关文件,若不按要求清理,将要求公安、工商等4个部门上门。
“狂言"甫出,舆论哗然。
舆论声讨下,当地作出回应,称该人员系第三方外包公司人员,已责令第三方公司对其停职调查。保安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道歉称,事发当晚公司已作出调查处置,决定将范某予以辞退。
29日,微信公众号“央视网评”评论指出,这位声称“格杀勿论”的巡查人员狐假虎威,采取恐吓和威逼的手段,态度极其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扰乱了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理应受到追责惩办。但当地综合执法管理局指出此事系“外包人员”所为,利用“外包人员”作为舆论的“灭火器”,作为追责的“挡箭牌”,这样的“套路”有些熟悉。看似给出答复,实则避重就轻、推卸责任。“市容巡查”、街巷治理明显涉及执法权,而执法权必须由公共部门来承担,岂可“外包”儿戏?
30日,新华社刊发评论四连问,“外包”的“市容巡查队大队长”如此飞扬跋扈,是谁给的勇气?这样的“外包队长”能算是让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执法队伍吗?将问题定性为“外包人员乱作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能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了吗?这些追问,还引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执法能外包吗?
评论指出,执法权是法律授予的,应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不能外包给营利性企业。从当地目前的回应来看,相关部门并未认识到“执法外包”存在的问题。如此“执法队伍”难言文明,期待当地相关部门能够汲取过去的相关经验教训,厘清政府公共服务与行政执法的边界,建设文明的、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执法队伍,不给“执法外包”留一点土壤。
综合来源:红星新闻、央视新闻、新华社
编辑:苏展
责任编辑: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