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起诉敲诈勒索,在羁押251天后,最终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释放。
近日,李洪元及其家属接受多家媒体采访并表达了诉求:希望能跟华为高层沟通,并希望华为方面能就此事进行道歉。
针对此事,华为昨日晚间作出回应称:
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另据第一财经消息,李洪元在看到华为官方回应后表示:“大家看看先,我听全国人民的。”
事件回顾
11月28日,有自媒体曝光了一份《刑事赔偿决定书》,将华为与前员工李洪元的陈年纠葛展现在了公众面前。
据媒体报道,李洪元于2005年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
△李洪元
离职前李洪元就职于太阳能逆变器部门,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
2018年3月,李洪元过去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但在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举报其敲诈勒索的系华为公司部门主管。
不过在被羁押了251天后,2019年8月23日李洪元被释放,得以重获自由。原因是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国家赔偿十万余元,检察院为其恢复名誉
在重获自由后,李洪元于今年10月24日以“批捕后证据不足被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要求龙岗区检察院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同时赔偿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898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2019年11月25日,龙岗区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9300.9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7755元。向李洪元原工作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其父亲所在的工作单位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
李洪元希望华为道歉
据李洪元自述,从2005年起他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工作了12年。2018年初第7次合同到期后,华为决定不再与其续约,双方商谈后确定,公司对其以“2N”的标准进行离职补偿,补偿总金额30万余元。
李洪元拿到这笔补偿金的9个月后,某天早上7点还在睡梦中,他被广东省深圳市公安机关刑拘,一个月后被批捕。251天后,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李洪元重获人身自由。
12月1日,李洪元告诉记者:“不是我主动曝光。我8月被释放,但拿到国家赔偿是在上周三。网上被曝光的是《刑事赔偿决定书》,那是上周才有的文件。拿到赔偿后,我挺开心的,就把这份决定书分享到了华为离职员工维权群里,期望有人能帮忙发到华为心声内网,以恢复名誉。结果不知道是谁发到外面去了,我自己也非常着急。”
据媒体报道,李洪元称,从自己被羁押到释放,华为并未向他进行任何沟通、道歉,他希望能够有机会和华为内部的人良好沟通,“(华为)能不能坐下来当面和我好好沟通,见我一面?”
12月2日,李洪元的妻子表示:“我们原本还是希望能跟华为高层和任总能够沟通一下,但现在消息出来后相当于有了沟通渠道了,我们也就不要求一定要当面沟通了,但我们还是希望华为能给我们一个道歉,毕竟是他们误告才导致这件事。”
编辑:张夏
责任编辑:王蔚
来源:综合央视新闻、澎湃新闻、北京日报、第一财经、侠客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