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就业有补贴!”“产业势头好、发展环境好!”……10月23日,智创盐都?共赢未来——盐城国家高新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才引智推介会成功举办。
推介会期间,盐都剑桥涂装、亚特电缆、呈祥园艺等6家企业分别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6位专家教授签订了合作协议。盐城国家高新区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建立了人才工作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在盐都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基地。盐都区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签订共建企业研发机构、校企合作联盟、技术攻关、产品研发等产学研合作项目24项。
社会事业领军人才最高可获100万元生活补贴
积极实施高端人才引领、青年人才储备、专技人才提升、技能人才支撑等四大工程。高端人才“引领工程”,引进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团队),最高可获资助1.5亿元。顶尖人才创新创业、入选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最高可获资助4200万元。青年人才“储备工程”,到盐都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本科生,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本科生,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专技人才“提升工程”,引进的社会事业领军人才,给予15—100万元的生活补贴。技能人才“支撑工程”,领军型高技能人才获省级以上荣誉,按获奖金额50%叠加奖励,企业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给予企业每人1500元的培养补贴。
自主申报国家顶尖人才项目进入面试,可获奖励50万元
积极构建企业主体、项目奖励、市场招引、选拔培养等四大机制。企业主体机制,柔性引进顶尖人才,奖励企业5-10万元。全职引进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分别奖励企业3000元、2000元、1000元。全职引进人才年薪超过50万元,每年最高奖励企业30万元。企业获批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奖励50万元;获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奖励20万元。项目奖励机制,自主申报国家顶尖人才项目进入面试,奖励50万元。入选国家顶尖人才项目创业类奖励300万元、创新长期类和外专类奖励100万元。入选省“双创团队”创业类奖励200万元、创新类奖励100万元。市场招引机制,引进人才自主申报入选国家顶尖人才,奖励引进者50万元;引进人才入选省“双创计划”,奖励引进者30万元;引进国家顶尖人才创业,奖励引进者50万元;引进青年顶尖人才创业,奖励引进者20万元。选拔培养机制,支持企业选送人才参加境内外培训,境内每人最高补贴3000元、境外每人最高补贴1万元。企业家参加境内外培训,境内最高补贴5000元、境外最高补贴2万元。
博士到盐都创业可获生活补贴,免费使用办公场所、厂房、人才公寓
打造智能制造、企业创新、创业扶持等三大平台。智能制造平台,盐城国家高新区企业成功入选人才项目,在区级奖励的基础上,高新区再进行叠加奖励。入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叠加50%奖励;入选市级人才项目,叠加20%奖励;顶尖人才还可提供100万元特殊经费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在北上广深等地设立“飞地”研发机构,研发人员10人以上的,奖励20万元;5-10人的,奖励10万元;研发成果在盐都转化的,再奖励10万元。创业扶持平台,博士到盐都创业,给予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免费使用办公场所、厂房、人才公寓3年;创业经营满3年的,享受产业基金、科技贷款、金融政策优先扶持,并继续免费使用办公场所、厂房、人才公寓3年。
金融扶持、住房保障、服务环境三大体系扶持高校毕业生
积极完善金融扶持、住房保障、服务环境等三大体系。金融扶持体系,对新注册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最高奖励1000万元。住房保障体系,到盐都工作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本科生,首次购买盐都境内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分别给予购房总价30%、20%、10%的补贴,“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购房总价40%、30%、15%的补贴。服务环境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专项服务和三甲医院、南师大实验学校等公共服务。组织开展青年创客联谊会、创业沙龙、跑吧等活动,补助每次活动金额30%。
设立8000万元科技专项奖励资金,全力推进创新创业中心建设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获得国家高企认定,奖励30万元;重新获得国家高企认定,奖励15万元;首次获得国家创新型企业认定,奖励50万元;首次获得省创新型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支持专利申请与保护。获得国家专利奖金奖,奖励80万元;获得国家专利奖优秀奖,奖励30万元;获得省专利奖金奖,奖励20万元;获得省专利奖优秀奖,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认定及贯标认证,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0件以上,奖励100万元;新增授权发明专利8件以上,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专利密集型企业认定,奖励80万元;获得省专利密集型企业认定,奖励30万元。
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工程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奖励100万元;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工程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奖励30万元。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奖励500万元;获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奖励200万元;获得国家其他科技项目立项,奖励50万元;获得省其他科技项目立项,奖励10万元。
强化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加快创建特色产业集群、双创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园区、创新型乡镇、科技园区等建设,新获得国家级认定,奖励80万元;新获得省级认定,奖励30万元。加快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创业示范载体、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等建设,新获得国家级认定,奖励50万元;新获得省级认定,奖励20万元。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第一完成单位500万元;获得二等奖,奖励第一完成单位300万元。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第一完成单位100万元;获得二等奖,奖励第一完成单位50万元;获得三等奖,奖励第一完成单位30万元。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奖励,区按同标准配套奖励;获得省级奖励,区按50%标准配套奖励。
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对促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按年度成交额的2%给予奖励;在盐都区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事务所,前三年每年给予2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
编辑:吴泽斌
责任编辑: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