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沪苏浙皖四地司法厅(局)在上海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的合作协议。
据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中央确定的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地区的发展非常关心和重视,要求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今年5月26日,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在上海召开长三角政法系统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座谈会,四地常委、政法委书记分别代表各省市共同签署了《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总体方案》。
此后,公、检、法各政法条线也分别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有些还设立了专门的常设机构,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以项目化的方式实体推进。
沪苏浙皖四地司法厅(局)合作的重点项目共有20项,主要体现在五大方面。
一是法治建设领域,建立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法治理论研究等项目的区域合作和交流等5个项目;
二是法律服务领域,加强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作,统一法律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监管与发展合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深化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合作等8个项目。
三是监管执行领域,加强对行刑发展趋势、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工作规律及运行方式的共同研究和探索,建立快速协查、联动处置机制,加大区域内专业性社会资源的共享力度,加强监所安置帮教工作联动协作等4个项目;
四是队伍建设领域,制定实施人才联合培养培训项目计划,建立高层次人才合作研究和干部跨省学习交流机制等2个项目;
五是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领域,逐步实现信息数据一站式共享共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
针对今后长三角司法行政系统合作项目的推进和预期,四地司法厅(局)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上海市司法局局长陆卫东表示,四地司法行政很多工作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形成了“叫得响”的品牌和亮点。今后将继续坚持龙头引领、各扬所长,通过全方位、实体化推进区域合作和交流,汇聚智慧,统一思想,形成对策,引领四地司法行政工作朝着更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表示,这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长三角司法行政系统区域合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将结合自身实际,找准角色定位,积极出谋划策,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全面融入,为长三角司法行政系统区域合作贡献更多的“江苏力量”和“江苏智慧”。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表示,合作协议的签署对促进长三角司法行政系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前行,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勾勒了沪苏浙皖司法行政系统紧密、务实、深度合作的美好蓝图,架起了我们走向辉煌彼岸的一座金桥,拓展了浙江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未来空间。
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姜明表示,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加速,安徽司法行政既迎来了创新发展的历史机遇,又须接受能否实现跨越发展的重大考验。借此合作契机,我们将虚心向沪苏浙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办好安徽事情、体现安徽智慧、贡献安徽力量。
据悉,四地司法厅(局)区域合作采取轮值制,每个轮值周期为一年。
作者:何易
编辑:孔韬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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