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六届(2018)学术年会法律实务专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若干疑难问题”研讨会于9月26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此次研讨会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上海一中院与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承办。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国明,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海棠,上海一中院院长黄祥青等出席研讨会并发布主旨演讲。来自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市法学会以及上海法院、检察院、高校及律师事务所等的嘉宾参加了会议。
黄祥青院长介绍了上海一中院正在改革推进的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及法官业绩考核制度。他表示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偏重对案件的管理,法官业绩考核制度偏重对人的管理,这两个方面都是法院审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改革,强化分类标准的规范性和全面性,强化人案适配,强化难案精审、简案快审、普案简化审,以达到同时保证审判质量与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法官业绩考核制度的目的是普遍激励,达到这一目的需要一定的实现途径和配套的评价方法。
与会人员围绕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设新型办案团队的实践探索与完善路径两个专题进行了发言讨论。
林国平常务副会长指出,此次研讨会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了交流借鉴的平台,并表示上海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已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面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作者:何易 李潇
编辑:汪荔诚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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