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开些“奇葩”证明,日前公安部制定出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为落实相关规定,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已迅速下发通知传达公安部“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并对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在即日起正式实施。
首接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据了解,新规对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作出了细化和具体规定。第一,“首接负责制”正式明确。群众来办事,第一个找谁,谁就要负责到底、全程盯办,不能再推诿扯皮。第二,“限时办结”保证效率。新规定要求:对于符合条件能现场出具的证明,当时就得办;现场办不了的,也必须明确办结时限。第三,“责任追究”制要严格落实,如果出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应该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不开!最新的“五个一律”原则,也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能够内部查清的材料,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现在公民姓名、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正常死亡等证明已经不需要派出所来开具,而有的单位仍然要求群众去派出所,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我还活着”“孩子入学父母无犯罪记录”等奇葩证明。据长宁公安分局仙霞路派出所所长华若峰介绍,今后这些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派出所将一律不予开具并要给予书面告知,同时上报相关情况,由上级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作出反馈追责。
作者:何易
编辑:汪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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