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门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通行无阻”“快递送到保安室,却无故失踪”……近年来,市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但新的矛盾接踵而至。其中,粗放式物业管理引发的种种乱象饱受诟病。
在《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中,今后,街镇拟作为物业管理的第一线,将被赋予监督日常物业服务,督促业主依法使用和维护物业设施等方面的职责,《修正案(草案)》还明确街镇要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政府探索试点物业公司淘汰机制
普陀区真如镇开始了一场物业公司考核激励的尝试——街道制订了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从今年6月开始全面试行,将含有公房、售后房和商品房等的87个小区全部纳入考核,扭转过去政府对物业考核名为“奖励”、实为“补助”的局面,物业服务中一些新的变化开始在各个小区出现。
真如镇街道办事处主任陶峰介绍说,按照以前街道对物业公司的考核规则,达标企业可以得到每平方米0.3元的政府奖励,有些管理面积大的物业公司,一年就可以拿几十万元,对于那些因物业费多年没有涨而入不敷出的企业来说,靠这笔钱往往就能过日子了。说是奖励,其实就是补助,一定程度上为物业服务进行“托底”,但这样也难以充分发挥物业企业主动作为的积极性,难以拉开差距,真正奖励那些认真做事的企业。
对此,新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街道对物业的考核监管,明确了小区环境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奖惩规则,促使小区物业企业的管理态度,由“等、靠、要”转入“拼专业、拼态度、拼服务”的良性竞争轨道。
街道聘请第三方社会专业力量,以 “暗访”形式进行实地测评。测评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直面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每居一表”建立被考核小区的问题清单,每一处扣分项都附有点位、现场照片及说明。同时,街道组织文明办、房管办、平安办、城管办、绿化市容、网格片区六方参与评分,形成以第三方评分为基础依据、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考核机制,扣分内容清晰、标准统一。根据新的考核标准,公房、售后房小区,每月有不高于20%比例的小区可以评“优秀”,奖励每平方米0.4元,而不达标的则不予奖励。
前所未有的严格考核,激发了各家物业企业良性竞争、追求品质的内动力。企业纷纷表示,将积极整改、提升服务质量。
修正条款理顺物业管理条块关系
从立法层面理顺市、区房管部门、街镇和居 (村)委会职责关系,成为社会发展、社会治理的客观需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永平介绍,2017年7月,上海各区房管局下属的房管办事处职能全部下沉至街镇;同年; 《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了居 (村)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职责。
目前, 《修正案 (草案)》顺应管理职责重心下沉的趋势,进一步理顺了条块关系。街镇作为物业管理的第一线,被赋予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建设,监督日常物业服务,督促业主依法使用和维护物业设施等方面的职责;同时, 《修正案 (草案)》也明确房管部门在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归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指导协助街镇依法履职等方面的职责。此外,还规定房管办作为街镇设立的房屋管理事务机构,承担具体管理事务。
作者:本报记者 祝越
编辑:孙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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