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今日在上海正式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据了解,该产品是自国家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中国人寿首次推出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本次发布的产品共有两款:国寿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A款(2018版)和国寿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B1款(2018版)。
此次新发布的中国人寿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具有五大亮点:
其一,税收递延,惠民养老。购买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在规定的标准内准予税前扣除。对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时再按7.5%的实际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二,责任丰富,保障更多。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包含养老年金给付、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三项保险责任。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且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时发生全残或身故的,除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和财税规定给付产品账户价值外,额外给付7.5%产品账户价值的全残或身故保险金。此外,参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因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导致全残或身故,以及出现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定义相关规范)等情形时,可以申请退保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并扣除应纳税款。
其三,收益稳健,长期锁定。中国人寿提供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两类产品,满足参保人不同风险偏好,投保后资金封闭运行,实现养老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的有机结合。
其四,多样领取,纳税便捷。投保人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可以选择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15(或20年)年领或月领。领取时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
其五,惠民价格,服务贴心。此项产品各项收费低廉,充分体现了惠民的设计理念。同时,向参保人提供线上线下等购买方式,通过遍布全国的网点及国寿e宝等全方位服务体系,为参保人提供各项便捷贴心的服务。
中国人寿副总裁徐海峰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人寿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坚持“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设计并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切实将国家让利于民的税延政策落到实处。
作者:王嘉旖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张晓鸣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