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打工认识的室友,最后因经济紧张打起盗刷支付宝,将钱款套现的主意。日前,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批准逮捕。
2017年9月,陈某来沪务工。在国展中心打零工时,他认识了付某,二人迅速成为好友并在青浦区徐泾镇合租了一间屋子。
认识付某前,陈某手机不幸丢失,拮据的他一时买不起新手机,想等发工资了再添置。结识付某后,一旦陈某需要打电话或者收工资了,便借用付某的手机,二人的工资都打在了付某的支付宝账号里。
2个月后,陈某攒了近4000元工资,是时候买一部新手机了。这一天,付某约上陈某等几人打牌,陈某没能抵抗住诱惑。不料,这场牌局竟让陈某两个月的工资输得精光。陈某懊恼不已,内心将输钱的责任归咎于付某。
口袋空空的陈某眼看快揭不开锅了,于是向付某借钱解燃眉之急,不料对方一口拒绝,陈某便觉得付某不把他当朋友。
几天后,陈某拖一个朋友介绍工作,便向付某借手机打电话。打完电话后,本该归还手机的陈某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既然付某不愿意借钱,就把他支付宝里的钱取出来。陈某转身下楼,步行到附近的一家小超市,向老板询问是否可以将支付宝套现。事情很顺利,超市老板表示只需收取十多元手续费。就这样,陈某将付某支付宝里的2000元通过套现的方式取了出来。
陈某还不忘毁尸灭迹。他将消费的短信提醒删除,还把付某的支付宝登录密码通过短信方式修改。据陈某回忆:“改密码是想让付某晚点发现事情,我想等发了工资再把钱还给他。”做完一切的陈某把手机还给了毫不知情的付某,十几分钟后便动身投奔介绍工作的朋友。
1个月后,陈某拿到了工资,回到青浦的出租屋想找付某还钱,发现他也离开了这里。想还钱可找不到原主,付某的手机号也没有抄下来,陈某只好灰溜溜地离开了。
2018年4月的一天,在网吧上网的陈某被民警带走讯问,陈某才知道付某已经报了警。看守所内,带着手铐的陈某面对检察官道出了后悔的心声:“我一直认为我的行为是借,现在才知道不问自取就是犯罪。”
作者:何易 胡佳来
编辑:汪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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