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获悉,昨日(3月6日)上午,本市首例出租车驾驶员利用“滴滴”打车平台漏洞单方终止服务合同的“秒完单”投诉调查完毕。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认定涉案当事人存在拒载违法行为,根据本市出租汽车管理相关规定,将对其处罚款200元,暂停营业15天,目前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所谓“秒完单”,就是乘客通过打车软件发布乘车信息,司机接单获取乘客目的地等信息后,未经乘客同意,通过“现金结付”按钮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几秒内完成行程(实际上乘客并未上车),从而进行“挑客”。
2月9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就出租车营运市场集中爆发的“秒完单”现象约谈“滴滴出行”平台,要求“滴滴”公司尽早修正叫车软件“秒完单”漏洞,规范平台接单履约秩序,杜绝利用软件漏洞拒载的现象产生。
2月14日上午4点52分,在徐汇区华山路与康平路交叉口,市民张先生通过“滴滴”打车软件,叫了海博出租公司的一辆车牌号为沪GU4153的出租车,欲前往本市杨浦区眉州路某地。让张先生吃惊的是,仅不到1分钟,他已经“到达目的地”了。没有任何预兆,没有电话沟通,没有实际上车,很明显自己被“秒完单”了。联想到前不久的新闻报道,张先生觉得自己的遭遇如新闻报道中的情形如出一辙,于是张先生通过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投诉。
3月1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接到该起投诉,并立即展开了执法调查,向“滴滴”公司送达了案件协查通知,要求“滴滴”提供沪GU4153车辆在2月14日当天的平台接单、完单记录等有关信息。3月5日,经与“滴滴”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比对确认,2月14日凌晨4点52分,秦*驾驶的沪GU4153的出租车确有“秒完单”记录。且就在驾驶员秒完此单10分钟后(5点02分),秦*就接下了一单从长宁至浦东机场的业务。秦*挑客的行为确认无疑。执法部门立即向秦*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致电,要求秦*至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接受调查。
3月6日上午,秦*在公司代表陪同下至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接受处理。在乘客叫车和“秒完单”手机截屏,“滴滴”公司出具的该车辆当日接单、完单记录及交易记录等证据下,秦*承认了自己拒载的事实。执法人员对秦*进行了教育,并认定其“秒完单”行为涉嫌拒载,开具调查通知书。同时,执法部门要求该出租公司要引以为戒,强化公司内部驾驶员教育、管理,防止该出租公司驾驶员再次发生“秒完单”行为。目前,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已对秦*的拒载行为进行立案,秦*将面临执法部门对其罚款200元,暂停营业15天的处罚。秦*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今后再也不会“秒完单”了,也会通过自己已被执法部门处罚的情况向其出租司机朋友进行“现身说法”。
目前,“滴滴”软件的技术改造升级还在进行中,在系统未完成升级前,交通执法部门仍将结合市民投诉信息,对涉及“秒完单”驾驶员,“发现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处罚一起”。交通执法部门告诫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加强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上海出租车市场秩序,切莫盲目“跟风逐利”,钻软件空子,为小恶酿大错。市民如遇“秒完单”,请保存手机打车被“秒完单”截屏,并拨打12319或12345进行投诉,以便执法部门查处。
文:张晓鸣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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