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中国各超大城市,要建构有效应对各类重大风险问题,满足城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目标,需要建构党建引领下的统合型城市治理新型范式。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显著特征,在于人口基数巨大,社会流动性强,由信息流、物流、资本流、技术流、人流、需求流、服务流等“流量”的汇聚与交换所引发的不确定性问题与风险性问题随时发生,且由于当代中国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人口密度要普遍高于发达国家同等规模的城市,这让当代中国的超特大城市的治理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交织的考验和困扰。
主题建构:以事为中心
从广义上讲,治理就是对生活进行管理。治理所指涉的对象包括三大方面:人类各种共同体所必需面对和处理的各种信息,基于信息而成的各种活动与事情,由活动与事情所揭示的秩序、价值与精神之总和。贯穿治理全过程的,是由日常生活、管理与发展之“事”来体现。
风险时代超大城市治理的主题,已从传统简单静态的“部件管理”向多变复杂不确定的“事件治理”转化。由于现代数字治理技术的广泛应用与网络化治理体系的建构,超大城市“事件治理”的主体内容体系,出现了以风险防范、服务提供与秩序建构为核心的主题建构,其目的在于全面推进超大城市治理的“安全、繁荣与正义”三大价值的建构。这就需要我们从满足城市人民的需求、维护社会秩序、推进城市发展的综合视角出发,把生活需求之事、社会秩序之事、城市发展之事和城市治理之事有机地统合起来,将其作为超大城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由此出发,建构风险时代超大城市治理的运作原理的基础。
支柱建构:找得到人与组织
无论是何种治理,都离不开人与组织这两大核心支柱。虽然从治理结构体系上看,风险时代超大城市的治理在理论上存在一个自上而下的科层制政府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地统合与处置各种风险问题,但由于存在大量的私人组织、自组织以及社区组织,且它们的目的性与目标性不一,一旦面临重大的风险性与突发性危机问题,既有的科层制政府管理体系未必能够快速有效且合法地将它们都纳入到防范、抵御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整体性治理过程之中。这种形不成合力的超大城市治理状况,在英美法加等西方发达国家防控新冠疫情过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因此,汲取西方发达国家风险社会治理的教训,既需要我们建立一个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整体性治理体系,又需要我们在合理界定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上,通过党建引领的方式,在关键时刻、重大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能够“找得到人与组织”,尤其是通过广大党员、党的干部、党的组织的先锋模范和榜样带头作用,带领身边群众积极投身到各类风险性事件防范与处置过程中,既起到实现快速处置重大风险性事件、恢复超大城市社会秩序的目标的作用,又起到安定人心、发挥合力、推进发展的作用。
范式建构:党建引领下的统合型治理
一般而言,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型范式内含八大要素,即通过“权力—空间”两大中轴要素的统合,将“组织、人、事、资源、技术(平台)、价值”六大要素进行有机组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并根据不同的治理任务、治理层级与治理场景,建构诸如信息共通、平台共建、事务共议、服务共享等运行机制,以实现超大城市治理的合力发展之目标。
在当代中国各超大城市,要建构有效应对各类重大风险问题,满足城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目标,需要建构党建引领下的统合型城市治理新型范式。首先,在超大城市治理的“党组织—政府组织—市场组织与社会组织—公民”四大权力主体关系建构中,围绕“党组织”这一核心主体,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整合其他组织与群众的作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统合型城市治理权力结构体系。其次,通过广泛应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和建构数字化治理平台,最大程度地统合各类组织、各类主体、各类资源、各类事务、各种需求、各种服务等综合性治理平台体系,建构“需求导向与服务提供直接对接”的统合型城市治理平台体系。最后,通过“治理”统合“人”、“事”与“组织”的“四位一体”以及“治理”统合“管理”、 “服务”与“秩序”的“四位一体”等方式,建构党建引领统合城市治理、经济治理、社会治理三大治理领域事务,建构“事务协作与过程连通”的统合型城市治理机制体系,从而为建构生产生活生存生态生命“五位一体”的超大城市新型治理范式奠定基础。
(作者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大都市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作者:唐亚林
编辑:陈瑜
责任编辑:杨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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