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当事人李某某(男,62岁)予以立案。2月12日,患者李某某赴岳阳医院就诊期间,隐瞒病情和流行病学接触史(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致使多名医护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
这起曝光的个人故意隐瞒病史、接触史案例让人心绪难平,出离愤怒!公安机关及时亮剑让人拍手称快!
李某某的“逆行”突破了法律红线,于法不容!就在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惩处隐瞒接触史者,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有法必依!
李某某的“逆行”丧失了道德底线,丢失了做人良知,于理不容!于情不容!隐瞒接触史就能把病毒一并隐去?岂止幼稚,简直荒唐!这是在做病毒的帮凶!坑了家人,坑了同胞,坑了社会。套用农村的硬核标语,隐瞒接触史者就是潜伏在人民群众中间的“阶级敌人”,是一颗随时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定时炸弹。这种令人不齿的行为,对得起那些坚守在一线的勇士吗?!对得起那些守望相助的人们吗?!
全民战疫的时刻,没有谁是一座孤岛。因此,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对李某某必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作者:晓彦
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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