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对上海的乡村振兴十分关心,不仅提出了殷切希望,也指出了上海农村与周边地区存在的差距,并且点出问题的关键在于“动力不足”。如何增强上海乡村振兴的动力,是本市广大干部群众必须答好的一道考题。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近年来,本市按照中央要求,坚持把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农业产业兴旺的重要手段,注重发挥资源、资金和市场优势,不断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农业规模化经营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积极推动地方立法,通过制定本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同时,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合作社的内生动力。松江区2007年首创粮食生产家庭农场。2013年,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正式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近年来,本市积极推进、不断深化家庭农场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许多经验和做法,待条件成熟时,也应进行地方立法。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也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本市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急需的制度供给和有力的法治保障。松江区新桥镇农村经济联合社出资4000万元,与临港(集团)投资公司联合组建漕河泾松江高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该公司上市后,镇集体经济组织持股5435.95万股,镇集体资产大幅增值。这既是本市乡镇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成功样本,也是上海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只有把农村集体经济这个“母鸡”养强养大,才能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多更好地分享“鸡蛋”。与此同时,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农村集体经济归农村集体所有,把农村集体经济牢牢地控制在全体成员手里。
——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让农业成为有吸引力的体面职业。近年来,越来越多“农二代”、回乡创业农民,以及外省市来沪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涌现出来,也出现了把现代农业作为创业方向的“海归”。这些年轻人把现代农业作为一种体面的职业,把新业态、新模式、新理念引入农业,他们是上海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生力军。本市规划到2020年培育两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到去年底完成了70%左右。已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如何留住?剩下的培训对象在哪里?值得深思。同时,我们要培育更多适应“互联网+”“生态+”“品牌+”“民宿+”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涉农创新创业人才,让他们享受同样的创新创业政策待遇。要切实解决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者缴纳职保基金困难的问题,吸引更多有理想、有知识的年轻人从事农业和与农业相关生产经营和服务业,使他们安心从事涉农产业、成为新时代新型职业农民。
——着力化解农村“急难愁”问题,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参与感、责任感。本市每年投入很多财力、物力用于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民群众做了大量的民生实事工程。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郊区农村还存在着诸多“急难愁”的问题。比如,农民建新房包括危旧房翻建等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农民增收特别是远郊地区低收入农民的增收难度很大。实施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我们只有把解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急难愁”问题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实效上,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和增强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下一步,在规划保留的村编制村庄规划,一定要真正让农民参与进来,多听听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人。浦东新区开展的美丽庭院建设,让农民群众从自己做起、人人争当乡村振兴的主人,已初见成效。
乡村振兴讲究的是实干。我们在基层调研中发现,有的干部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拖拉;有的同志只求应付、不求质量,缺乏担当精神;有的同志“等靠要”,缺乏工作主动性。这些问题不解决,乡村振兴必将受到影响。因此,要重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村振兴“领头人”带动作用,真正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优秀干部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作者系上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者:孙雷
编辑:王秋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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