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今天下午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引发上海代表、委员的强烈共鸣,大家一致表示,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次宪法修改及时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新要求,体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符合广大人民意愿,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
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到《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从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代表、委员们对此次宪法修改过程中始终贯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则印象深刻。王秀峰代表说,宪法修改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工作准备充分、过程缜密,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认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当宪法修正案经表决获得高票通过时,会场内响起长时间的热烈掌声。这次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提出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等,对这次宪法修改,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吕红兵委员表示,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特别是在本次修宪中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的现实情况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法律制度,在这一制度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责任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作出更加明确的、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规定。
文:本报特派记者 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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