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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国家战略、满足上海需求、集聚领军人才为核心使命,到2025年,上海将重点培育2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建设200家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新型研发机构。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明确目标。
《意见》共分三部分15条,提出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9条政策举措,希望由此引育一批战略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构建与科技创新规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机构运行、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新机制,力争在若干重要领域成为世界领跑者,打造创新策源新高地。
后续,市、区相关部门将制定配套细则,推进政策落实。
明确发展定位,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四不像”机构
从机构形态看,新型研发机构曾被称为“四不像”,即不完全像大学,不完全像科研院所,不完全像企业,也不完全像事业单位。作为国内各省市在推进本地方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的产物,“四不像”的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理念思路新、管理方式新、资助模式新等特点和优势,它既是引领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也是科研机构改革的“先行者”。
上海在全国较早布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先期主要围绕一些重大项目组建。2019年科改“25条”出台后,围绕培育国家实验室、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集聚科技领军人才等科技创新重大任务需求,推动建设了一批战略性、前瞻性的新型研发机构。
此次《意见》出台,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定位,即以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为核心业务,聚焦国家和我市战略目标,加快打造世界级创新单元,为国内外顶尖人才提供国际一流的创新平台,培育多样性、协同性的创新生态,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此,上海将统筹规划从事战略性、前瞻性、颠覆性、交叉性领域研究的新型研发机构布局和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面向三大先导产业、六大重点产业、四条“新赛道”和五大未来产业等领域的基础前沿和共性技术需求,大力兴办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进一步放权松绑,“负面清单”赋予机构最大自主权
市科委体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新型研发机构这一新生事物在运营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往常常是通过“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予以突破,尚未制度化和常态化,仍存在“管得严”“放得少”等掣肘。《意见》的出台,将为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放权松绑。
以各单位最关心的经费支持机制为例,《意见》提出,对承担战略性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经相关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可实行以任务为导向的财政经费预算管理机制,以合同形式对任务、预算等予以约定,并按照负面清单进行经费使用管理,赋予机构最大自主权。
上海树图区块链研究院行政副院长王璟瑜坦言,研究院属于软件类科研单位,租用云服务器、劳务费比较多,如果按照原来的经费使用要求,有些经费项目会超支,有些又用不到。“负面清单”模式无疑让单位和科研人员有了更多经费使用自主权,可以将更多精力集中于技术攻关。
而对未实行以任务为导向的财政经费预算管理机制的新型研发机构,《意见》明确,市、区科技部门将根据机构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补助,引导机构强化公共科研属性。
创新评价机制,灵活选人用人促进联合聘用双向流动
科技创新,人才是第一资源。《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治理结构、人才发展、管理机制等方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
《意见》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市场化的用人机制,推动建立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人才评价导向,并在落户、安居、外籍人才引进等方面强化保障。针对不同法人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在社保缴纳、职称评聘、国有资产管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方面,进一步放权松绑,建立健全与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比如,机构相关人员参与职称评聘时,可以参照企业申报方式,不受事业单位缺额申报限制。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实现与新型研发机构之间的人才双向流动,完善双重聘用、联合聘用等灵活用人方式的成果分配和互认机制。
《意见》还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对承担战略性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以创新绩效为核心的中长期综合评价机制,并将结果作为机构存续、经费支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实现机构能建能关、人员能上能下、资金能增能减。对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研发投入与产出、人才引进与培养、成果转化与产业支撑等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优异的机构,在人才引进、科研用地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作者:沈湫莎
责任编辑:任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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