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旧石器时代中期,中华大地的先民就开始用网套和弓箭捕猎鸟类,并以石鸡、山鹑等鸡形目鸟类为食,从胡兀鹫等猛禽身上取羽毛等为装饰。近期,中科院古脊椎所高星团队的张乐副研究员等对位于宁夏灵武市临河镇的水洞沟遗址第12地点出土的414件鸟类骨骼进行了埋藏学研究,深入探讨了史前人类的鸟类开发利用策略,该项成果发表在国际期刊《考古学与人类学》上。
鸟类是现代陆生脊椎动物中最大的一个类群。然而,相对于哺乳动物而言,史前遗址出土的鸟类骨骼却极为稀少。这一现象或许与鸟类的骨骼相对纤薄而难以在遗址中保存下来有关,另一方面则可能与鸟类的生理特征、生态习性乃至古人类狩猎技术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考古学家认为,大多数鸟类因其善于飞翔而难于猎捕;此外,鸟类的营养物质含量相对较低且其提取过程较为繁琐。因此,直至人类历史的相对晚近阶段,随着特定捕鸟工具、技能的出现,鸟类才开始逐渐成为史前人类的常规猎捕对象。
最近30多年以来,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中期古人类即与鸟类之间产生了极为密切的联系:在营养物质的开发利用之外,史前人群还将鸟类的羽毛和爪子制成装饰品、肢骨制成工具和乐器等。但是,上述研究工作大都局限于旧石器时代的欧洲和西亚,而在同时代的中国乃至东亚,却鲜有鸟类与史前人类关系的研究报道。
水洞沟第12地点的鸟类以鸡形目(环颈雉、石鸡和山鹑)为主,鹰形目(胡兀鹫、大鵟和普通鵟)和鸮形目(雕鸮等)等肉食性鸟类次之。文章显示,古人类在鸟类骨骼表面造成的切割、敲砸、烧烤与劈裂等痕迹,主要分布于鸡形目的多肉部位(如肱骨的近端、股骨和胫骨等)以及猛禽类前肢的肢端部分。
图一 鸟类骨骼表面的切割痕迹 (1a, 1b, 2a, 2b, 3a, 3b, 4b, 5a, 6a, 7a), 劈裂痕迹 (4a) 及刮削痕迹 (2c, 2d). 比例尺: 1 cm (1–7); 1 mm (1a, 1b, 2b, 4a); 500 μm (3a, 3b, 7a); 250 μm (2a, 2c, 2d, 4b, 5a, 6a)
这一现象表明,水洞沟先民可能对前者进行了较为彻底的营养性利用,而对后者则是进行了获取羽毛的处理。
民族学研究显示,现代狩猎采集群体存在以肉食性鸟类羽毛做为装饰品,以彰显其狩猎能力或社会地位的传统习俗。水洞沟第12地点的古人类可能也以遗址附近获取的猛禽羽毛作为个人装饰以吸引其他社会成员或群体的注目。
遗址中胡兀鹫及鸵鸟肢骨碎片上刮削痕迹的出现,表明它们与史前人群的骨制品制作工艺有关。而水鸟和幼鸟骨骼材料的缺失,指示古人类可能主要于冬季活动在水洞沟第12地点及周边区域。织网类工具以及环颈雉雌雄个体数量的明显差异,则显示水洞沟古人类可能采用了两种捕鸟方式——网套及选择性的弓箭猎杀。
图二 鸟类骨骼上的敲砸痕迹(1), 齿痕(2–3)和烧烤痕迹(4);雄性环颈雉的跗跖骨(5). 比例尺: 1 cm (1–5); 500 μm (1a); 250 μm (3a)
水洞沟第12地点古人类在鸟类捕猎技术、营养物质开发及非营养性物质利用等方面都与同时期欧洲和西亚地区的考古记录较为相似。这项工作为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內古人类与鸟类关系的探讨与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区域性案例。
作者:许琦敏
图片:古脊椎所提供
责任编辑:任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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