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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颜宁遭遇审稿人“不断要求引用错误结果”,她在微博霸气回怼“大不了不发了”。
图源:微博
颜宁的吐槽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很多网友也都感同身受。不少人大赞颜宁老师的态度,还有一些网友给颜宁老师支招,希望她可以写一篇评论来抨击上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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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是所有人都有颜宁的底气。人们对于这种强制要求引用的规定有些不理解,对于论文的评审制度也有质疑,觉得现在的论文评审制度需要改进,看来在科研领域,有很多人都遇到了这种事情。
那么,到底什么是“强制引用”,又有多奇葩?
奇葩的强制引用
强制引用不但有悖于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还损害了科学研究的自由准则。这种行为究竟有多普遍呢?
2019 年,著名学术出版商爱思唯尔 (Elsevier) 对其旗下 1000 余种期刊的 55000 余位论文审稿人进行调查,结果有关证据表明其中有 433 人可能存在强制引用行为,这意味着只有不到1%的审稿人会做一些不道德的事儿。
图片来源:Nature
但现实情况可能比爱思唯尔的调查糟糕的多。同样还是 2019 年,《Nature》在网上发起了一项关于强制引用的调查,结果在接收调查的4300名读者中,有2/3的研究人员表示他们面临“引用压力”。
图片来源:Nature
2020 年,一篇发表在《中国科技期刊研究》上的论文指出,在对全国166位理工农医类科研人员进行网上问卷调查后,研究人员发现,有85位 (51.2%) 被调查者表示在投稿时有过被审稿人或期刊编辑要求增加与投稿论文没有直接相关性引文的经历。
这样的行为又常常让人敢怒不敢言,最后也只能忍一忍把论文发了。
警惕新式科研不端
“‘审稿拉引用’就是一种科研失信行为。”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研究馆员刘筱敏表示。
随着“高被引”被作为一种定量评价工具,部分科研机构从对发表论文数量和发表期刊影响因子的追逐,转变成对“高被引”频次的追求,导致“合作互引用”“审稿拉引用”“花钱买引用”“期刊赠引用”等科研失信行为出现。
作为科学计量学领域的学者,刘筱敏早在四五年前已经注意到这个现象。
“用计算机技术分析文献之间的关系早已很便捷,利用引文数据同样也可以发现论文作者之间‘异常亲密’的关系。”
刘筱敏曾在《中国科学报》上发表评论文章,提出当心“高被引”背后的科研失信。
除了强制引用,还有诸多不当署名的行为也逐渐受到关注。
“如果一位学者一年以主要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几十篇甚至上百篇论文,我们有理由怀疑他是不是对这些论文有署名相应的足够贡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蔡荣根表示,“一篇论文仅仅是写作、修改经常需要几个星期的时间,更不用说提出思想、做实验、分析数据了。”
区别于数据造假、代写代发等在论文内容上“动手脚”的行为,夸大宣传、强制引用、不当署名等新的“不端”行为正在抬头。
如何破局?
今年2月,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特别针对署名问题发布“负面清单”,列出禁止冒用作者署名、虚构作者署名,无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参与署名,荣誉性、馈赠性、利益交换性署名或夹带署名等7类负面行为,进一步重申了学术论文署名中的基本规范。
科研不易,一路伴随着艰难和枯燥。在当前的科研界需要像颜宁这样敢说愿意去说出问题的人,去不断纠正那些原有的不合理的规则,才能有所进步。
为了避免出现此类问题,我们该怎么办?
1.首先,每次投稿都要保存自己的源稿件以及审稿意见,作为备份,另外很多的杂志投稿系统可能也会有投稿记录,可以下载投稿的源文件等资料(如汉斯出版社的投稿系统),但最好还是自己备份一下;
2. 遇到相似度非常高,自己的数据结果被直接copy或者原文直接被照搬的论文或专利或会议论文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先查看对方论文的发表时间,找途径将对方的“成果”下载下来进行证据收集;
3. 可以直接联系自己所投稿的杂志,向编辑索要当时投稿,分配的审稿人或密切接触过源稿件的科研工作者名单,索要时可以说明,自己的科研成果可能被其他人窃取,希望得到编辑部的配合和帮助;
4. 向目标论文所发表的编辑部的配合和帮助;
5.如果感觉自己的研究成果非常重要,或者有非常大的转化潜在应用价值,最好一边申诉,一边尽快提交专利,因为杂志进行调查撤稿的周期往往时间比较久,涉及到自身的潜在利益,最好双手准备,即使对方剽窃了自己的成果用于发表,但仍可以通过专利申请,尝试把自己的核心成果保护起来,损失最小化;
6. 联系剽窃的作者,让他们进行自我撤稿。
编辑:沈湫莎
责任编辑:任荃
综合:中国科学报、生物学霸、TOP大学来了、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