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abay.com
建立多部门推动科普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全社会参与科普的工作职责、健全科普工作的保障与激励机制……今天,《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全民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明确提出,要“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科普条例”。上海历来高度重视科普工作,长期以来在科普工作协调机制、科普资源开发利用、科普品牌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工作机制。
《条例》共6章43条,包括总则,科普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科普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措施以及附则。主要方面包括建立多部门推动科普的组织管理机制,强化社会协同与开放合作;明确全社会参与科普的工作职责,规范科普活动的内容与创作;推动科普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提升科普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优化科普人才的培养机制,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和健全科普工作的保障与激励机制,完善科普评估制度等。
《条例》将如何推动科普在上海的发展和繁荣?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陆敏表示,将从四个方面构建“大科普”格局。
一是面向人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学习需要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的科学教育,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想象力,注重在职人群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还要发挥科普在老龄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二是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协同发展。一方面鼓励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培育一支具有现代科学理念和传播技能的科普工作队伍,另一方面也要深入发掘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
三是持续打造上海科普品牌,提升优质科普资源的供给能力。将持续打造国际一流科技场馆,形成国内一流科普场馆集群;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节影响力,打造市民百姓的科技嘉年华。
四是不断夯实科普发展基础,构筑“大科普”工作格局。
作者:沈湫莎
责任编辑:任荃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