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科技部获悉,2月6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充分认识应对疫情、服务科技企业的重要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调整、改进、优化服务方式,制定出台精准扶持政策,支持企业便利化办理业务,有序引导广大科技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努力帮助科技企业渡过难关。
《通知》共提出了十项措施,包括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租金,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科技企业,组织推荐针对疫情防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及时总结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先进典型等。
在有关鼓励减免租金方面,《通知》指出,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的财政支持,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科技企业,《通知》要求,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应加强统计和监测疫情对各类科技企业的影响,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精准支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通知》强调,各国家高新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所需医药品、器械、防护设备及相关物资的生产企业要主动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对因疫情而停产停工的科技企业,要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必要时依规提供税费减免优惠,提供资金周转或低息免息贷款服务等。各国家高新区发生严重疫情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抄送科技部火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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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星
编辑:沈湫莎
责任编辑:姜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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