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伊始,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工程院就启动了今年的院士增项。而且,两院都发出了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通知,在喜气祥和中平添一股清风。
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关于严肃2019年院士增选纪律的通知
各学部常委会、各位院士:
院士增选是院士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营造风清气正的增选环境是保证院士增选工作有序进行,维护院士称号荣誉性的重要保障。
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即将启动,各学部常委会和广大院士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保密守则》等规章制度,坚持院士标准和条件,严把院士“入口关”。
为严肃增选纪律,特强调以下具体要求:
一、各学部常委会要担负起营造风清气正增选环境的主体责任
1.向本学部所有院士传达本通知,并负责与本学部参与增选工作的院士签订《中国科学院院士遵守增选工作纪律承诺书》。
2.要注意营造畅所欲言的讨论环境,使院士们在会上愿意和敢于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
3.要求主审小组在介绍初步候选人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其学术成就和学风道德。
4.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对投诉信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要向参加增选的院士作出说明。
5.如本学部有违反增选纪律的院士,要将情况及时上报学部主席团并按照《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作出及时处理。
二、广大院士须自觉遵守增选纪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电话、短信、邮件、游说等)为候选人拉票。一经查明有拉票行为的,即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可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
(注:这里的拉票是指明确要求其他院士对某候选人投赞成票的行为,正常介绍和讨论候选人情况不在此列)
2.要严格遵守增选工作保密守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增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调查处理意见以及表决结果等信息。一经查明有此类行为的,即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可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
3.不得接受候选人及其单位影响增选公正性的任何礼品、礼金和宴请。一经查明有此类行为的,即在本学部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可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和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如发现候选人或其单位有影响增选工作的请客、送礼等情况的,应及时向学部常委会举报。
4.收到投诉材料应按《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的要求及时送交本学部办公室,个人不得擅自出示和扩散。一经查明有此类禁止行为的,即在本学部内通报批评。
5.院士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须有本人亲笔签名)向本学部常委会反映,特殊情况下可实名直接向道德委员会主任反映。道德委员会主任隐去反映人信息后,再转交给相关学部常委会处理。
6.参加增选工作的院士须签署《中国科学院院士遵守增选工作纪律承诺书》,并于2019年2月1日前寄送至各学部办公室。
三、对院士违反增选纪律的行为将按照有关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1.本学部内通报批评由学部主任会议决定。
2.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和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由各学部常委会决定,必要时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相关决定报学部主席团批准后正式生效。
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
为进一步守正扬清、端正风气、把好增选“入口关”,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院士队伍,使院士制度成为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健康成长的强大正能量,现对院士增选有关纪律规定进行重申,并结合新的形势,提出以下“八不准”。
1.院士不准从事任何违背科学道德、损害院士声誉、可能影响院士增选公正性的活动,必须站在国家高度,客观公正地做好院士增选工作。
2.院士不准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谢绝候选人及其委托人的拜访,坚决抵制“跑院士”等不正之风。
3.院士不准参加候选人及其单位在增选期间组织的活动,确因学术交流需要参加的,须向所在学部书面报告,并不得领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讲课费、评审费、咨询费等。
4.候选人及其单位不准通过任何方式向院士赠送礼品、礼金, 从事助选拉票活动。
5.候选人及其委托人不准以汇报、请教、征求意见等名义拜访院士,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
6.候选人不准有弄虚作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对个人以往有关学风道德和违纪违规问题须如实报告。
7.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在提名、评审和选举过程中违规干预增选工作,不得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
8.所有参与增选工作的人员不准泄露增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及调查处理意见、选举结果等评审选举信息。
院士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提名权、取消投票权等处理。
候选人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次候选人资格、取消今后被提名资格等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许琦敏
来源: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中国工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