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祝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一次会议昨天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和审查意见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过剑飞在说明中指出,根据《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等情况的,各级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据此,经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结合2017年预算执行等情况,编制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调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7年市本级的预算调整内容覆盖政府“四本预算”。在一般公共预算方面,根据市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将进度偏慢的项目预算,调整用于市对区转移支付,以及支持市本级进度较快和新增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经上述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总体规模保持不变,收入总量为4358亿元,支出总量为435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201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低于年初预期,相应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影响,从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减少,相应调减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支预算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支预算。经调整后,收入总量由1378.9亿元调整为991.5亿元,支出总量由1378.9亿元调整为991.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根据项目实施推进情况,调减部分项目支出,用于增加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的资本性支出。经调整后,收支总体规模保持不变,收入总量为98.6亿元,支出总量为98.6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由于职工缴费基数增长高于预期、部分社会保险费率降低、本市“镇保”调整并入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等因素,相应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基金的收支预算。经调整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由4061.4亿元调整为4116.3亿元,支出总量由3569.2亿元调整为3591.8亿元,本年收支结余由492.2亿元调整为52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