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即将要持证上岗了!最近,《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从食品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运服务提供者四类行业将有总共12类考核合格证,取得相应类别的证,意味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该《办法》或从今年12月中旬起施行。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期间每12个月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应当不少于60小时,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每12个月应当不少于4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此次推出的食品从业证共12种,分A、B、C、D四大类,分别对应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运服务提供者等四类食品相关行业;每大类又细分为1、2、3共三小类,分别对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等三种岗位。取得1类证的食品从业人员,可以从事相应行业2类和3类岗位的工作。
比如,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内的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取得A1证;食品销售者的负责人应当取得B2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取得C3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运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取得D1证。
经网络在线考核合格的食品从业人员可以自行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信息系统取得相应类别的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为2年。考核不合格的食品从业人员可以申请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再予以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