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鉴定,张某因遭外力作用致头皮创伤,遗留头皮瘢痕,构成轻微伤。此后,吴某在老家投案自首,另两名被告人也相继落网。9月,黄浦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3人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吴某在家属帮助下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6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等人共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并致1人轻微伤后果,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均应承担刑事责任。鉴于吴某系自首,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其余被告人也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法庭遂从轻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