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怿
“不拒众流,方为江海。”对外开放,必须首先推进人的对外开放。不同于改革开放近40年以来“在家门口”的对外开放,“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开放是走到“别人家”、走向世界的开放。我们是不是适应这种开放、能不能善用这种开放,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从人才角度而言,“一带一路”背景下,加大人才开放,需要开放的视野、开放的理念、开放的对象、开放的策略
首先要有更加开放的视野。一方面,我们要站在中国的视角来看世界,这样才能在全球的坐标体系中,在自身与世界各国的比较之中,知道自己的优势、劣势,了解面对的机遇和挑战,更清楚地了解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另一方面,要学会用世界的眼光来看中国,这样有利于我们构建思维的广度,明确自己所处的方位,有利于把握世界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才、企业以及相关组织对我国人才发展的诉求,以一种更加自信、符合国际潮流的方式展现在世界舞台,在全球范畴中寻找合宜的、让别人理解、感知以及具有获得感的行为模式。
其次要有开放的理念。首先,实现从对货物的开放到对人特别是人才的开放的超越。要着眼于人、着力于人,推动人们在眼界上、思想上、知识上、技术上走向开放,学习和应用世界先进知识和技术。“一带一路”的“五通”中,民心相通、人心相通是根本、是基础,要把对人特别是对人才的开放,放在特别重要的优先位置。第二,实现从为我所用的开放向互利共赢、互联互通的开放的跨越。以往,吸引、引进外国的资本、技术、信息和人才,目的是为我所用;新的开放突出互利共赢。我们不仅要开放门户,把外国的人才、智力、技术“请进来”,也要“走出去”、“走进去”,让我们的人才、智力、技术融入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我们不仅要吸收外国优秀人才、智力和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为我所用,而且还要学会把中国优秀人才、中国智慧、中国技术、中国经验传播到海外;我们不仅要让中国逐渐成为世界各国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创业发展的“热土”,还要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给外国资本、技术、人才提供市场、增值发展的中国机会,最终实现从“集聚全球人才”向“发展全球人才”的战略转变。
第三,在新的人才开放观中,无论是具体的人才和人才团队、虚拟的人才智力,还是先进的人才体制机制,都可以作为开放的对象。一是优秀的、具有潜力的人才。要在秉持人才“四个不唯”的基础上,剔除血缘、亲缘、族裔、学缘、友缘等关系,不看肤色、不论出处,以人才的知识、能力以及贡献程度作为标准,更加开放地引进域外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创业创新的人才;另一方面,要抓紧培育企业家,培育创业者,让敢于直面风险,善于寻找机遇的企业家、创业者,成为新丝路建设发展的先行者、探路人,成为勾连沿线国家人才、智力、资本、技术的关键和枢纽。二是处在虚拟流动中的智力。具体表现为人才的智力从一地向另外一地的转移,如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商业模式的创新,基于在线工作、在线交流、众包等虚拟工作方式和流动方式。这些新的形态的共同特点在于“人”和“才”是可以分离的,“人”不动而“才”动,即凝聚在人才身上的智慧、才能可以借助网络技术传达向全球任何一个地方。能否容纳这种新形态并建构新的政策来给予支持、保障,是对人才工作的考验。
最后,要有开放的策略:
———打破流动壁垒。需要各地、各部门、各用人单位以更好发挥人才作用为基点,放宽人员进出的管制,让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零成本”地来、“零成本”地去。
———建立开放市场。一方面,建立一批主动承接国际服务、具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搭建政府、社会、市场三方良性互动的人才和智力在全球汇聚和辐射的平台;另一方面,运用资本、技术、信息市场和人才市场开放融合的办法来推进人才工作。
———加快资格互认和建设进程。一方面要加快职业资格、资历框架的互认力度,夯实人才流动的基础;另一方面,可以借鉴“亚投行”、“丝路基金”模式,吸引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资历框架的“丝路标准”、“丝路模式”。
———创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体制。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实施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推动建立透明的、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推动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特别是加强与周边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的区域合作;另一方面,要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相适应的人才发展共同体,积极参与全球人才治理,共同面对开放进程中的共性问题。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