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公积金提取出来支付物业费?
谁可以提取?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一)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二)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低于6000元的(含6000元,按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
账户余额不足怎么办?
申请人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经共同提取人书面同意,可以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共同提取人限定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